敦煌 |玉门 |瓜州 |金塔 |甘肃 |互联网 |教育 |社会 |

实时·准确·聚焦

当前位置:社会资讯 > 瓜州> 手机支付转账还款,应及时保存证

手机支付转账还款,应及时保存证

2019-02-01 15:22 | 网络 |

  

【每日一案】手机支付转账还款,应及时保存证据

3天前近几年,支付方式多样化。通过微信、支付宝等转账借钱、还钱很方便,但许多人却疏忽了证据留存,由此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也日益增多。

【案情简介】

张某称,201712月至20183月期间,李某分两次向其借款共计90000元,后张某多次催讨未果,遂诉至法院,并提供借条、收条为证。

被告李某辩称,是向原告借款90000元。借款后已还过25000元本金及8400元“利息”。但借条中没有约定利息,因此他认为33400元还的就是本金,应该在90000元中予以扣除。

经审理查明,被告李某曾多次通过微信、支付宝向张某转账,金额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但因原被告之间不止有本案借款,还有其他经济往来,因此对于这些转账是还的借款还是其他往来用途,被告李某没有证据予以说明。原告张某则坚称被告李某只还过4000元,其余的均不是本案还款。

后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归还原告张某借款80000元,其余部分原告不再主张。

小司

提醒

虽然手机银行、微信、支付宝等网络支付方式方便快捷,但是当经济往来较多时仍应及时做好书面手续,保存证据,以免在出现纠纷时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

上一篇:
下一篇:
(责任编辑:)
图文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