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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移民扶贫管委会:关于印发《瓜州县移民扶贫开发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9-03-22 02:37 | 网络 |

  

瓜扶管发[2019]10号签发人:王鸿勇

瓜州县移民扶贫开发示范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瓜州县移民扶贫开发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全体机关干部:

《瓜州县移民扶贫开发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已经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瓜州县移民扶贫开发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3月19日

瓜州县移民扶贫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3月19日印

打印:杨学丽校对:潘冬共印10份

瓜州县移民扶贫开发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为调动扶贫管委会全体干部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切实提高扶贫工作的质量和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业绩论英雄,弘扬“忠诚奉献,实干担当,攻坚克难,拼搏进取”的瓜州扶贫精神,以“严、实、细、快、准”的工作作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劲足的扶贫工作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一)客观、公正、公开、民主;

(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结合;

(三)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

(四)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五)注重实绩与结果运用相结合。

三、考核方式

以个人为单位,采取工作量化绩效积分的考核方式。考核采取平时与集中、定性与定量、量化测评与领导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职工年度考核分值=基本工作与任务得分+(-)工作成效及工作过错扣分+领导考评结果分值

四、考核范围及内容

考核范围包括基本工作与任务、工作成效加分项、工作过错减分项等三部分。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一)基本工作与任务

基本工作与任务部分按定量分值进行考核。

基本工作任务分值=业务考核分值+专项工作考核分值+临时交办工作考核分值。

1.业务考核分值:将年度内完成的扶贫项目按大小、难易程度等划分为大型项目、中型项目和小型项目等3类。项目部主任(或担任项目的法人)、成员分别按项目分值的6.5:3.5比例计算后得分。分值如下:

大型项目

中型项目

小型项目

50

30

20

招商引资项目、专项资金渠道建设项目、道路建设、互助资金重新安排项目、生态建设项目。

专项资金人饮工程、产业培育、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等项目。

人居环境改善、就业扶贫等项目。

上述分值按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累加后,为其业务考核分值。

2.专项工作考核分值

综合股(股长)分值:40分

宣传教育股分值(含精准扶贫、党建、“两学一做”、党风廉政、宣传思想及精神文明、“七五”普法等重点工作):35分

行政监察股分值:35分

项目办(主任)分值:40分

项目办其他人员分值:30分

移民办(主任)分值:40分

移民办其他人员分值:30分

财务股负责人分值:40分

会计工作分值:30分

工程股工作分值:35分

计划统计股分值:35分

帮扶办分值:35分

精准办分值:35分

精准办其它工作分值:30分

上述分值按个人工作完成情况计算后,为个人专项工作考核分值。

3、临时交办工作考核分值

参加本县或本单位组织的项目督查和验收工作分值: 3天以内(含3天)加0.5分,连续6天加1分,连续10天加2分,连续15天以上加6分。

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交叉检查、观摩活动分值:15天内加5分,连续16-30天加8分,30天以上的加10分。

配合其他部门实施检查工作分值:3天以内(含3天)加0.5分, 连续6天加1分,连续10天加2分, 连续15天以上加6分。

参加招投标工作分值:每一项(次)得0.5分。

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值:3天以内加1分,连续4-10天加3分,连续11天-30天加8分,连续30天以上的加10分。

主要领导交办或专职办理其他事项的,由本人在年终提出申请,提请考核组进行加分分值确定。

上述分值按平时个人工作定额审批单统计后计算个人临时交办工作考核分值。

(二)工作考评情况分值40分

职工和领导对被考核本人的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考评,职工打分的平均数占10分、领导打分的平均数占30分,职工平均分与领导平均分按上述打分结果计算后为个人此项最终得分。

(三)工作成效加分

工作成效加分在上述基本工作得分上累加,不限上线。

1.宣传报道工作分值

宣传报道工作在完成年度基本任务后予以加分,未完成年度任务的此项不加分。

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分别加分5-10分(字数2000以内的5分,2000-5000的7分,5000以上的10分);

国家级刊物发表信息分别加分2-5分(字数500以内的2分,500-1000的2.5分,1000-2000的3分,2000-3000的4分,3000-5000的5分);

国家级网络发表论文,分别加分0.5-1.5分(字数2000以内的0.5分,2000-5000的1分5000以上的1.5分);

国家级网络发表信息的,分别加分0.1-0.4分(字数500以内的0.1分,501-1000的0.2分,1000以上的0.4分);

省级刊物发表论文,分别加分2-5分(字数2000以内的2分,2000-5000的3.5分5000以上的5分);

省级刊物发表信息的,分别加分1-3分(字数300以内的1分,301-600的1.5分,601-1000的2分,1000以上的加3分);

省级网络发表论文,分别加分0.3-1.2分(字数2000以内的0.3分,2000-5000的0.7分5000以上的1.2分);

省级网络发表信息的分别加分0.1-0.3分(字数600以内的0.1分,600-1000的0.2分1000以上的0.3分);

酒泉日报发表文章的加分2-4分(字数不超过500的加2分,501-800的3分,800以上的4分);

调研报告、信息被县委政府采用的加1分,被其他部门采用的加0.5分,被电台采用的加0.1分。

以上宣传报道文章按照就高原则进行分值计算,不重复计算分值。

2.工作经验在市级以上会议上作典型交流的分值

每交流一项,现场交流人员加3分,参与人员加2分。

每交流论文一篇,现场交流人员加3分,参与人员(含书面交流)加2分。

3.获得先进、模范的个人

被国家、省、市级机关评为先进或获得奖励的,每人次加20-10-5分,被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及其他模范人物的加2分。

4.工作出勤方面:全年出满勤的加2分,按照事假与实际加班天数抵顶后的天数计算,加班一天加0.5分。

(四)工作过错扣分项

业务部分

1.按照项目或每项工作定额管理(确定的完成天数)的要求,超过定额天数的(经批准的除外),每超一天,扣1分,项目法人(每项工作负责人)、成员按照6.5:3.5的比例分别扣除。

2.项目法人(每项工作负责人)对负责的项目或重点工作推进缓慢,被上级业务部门通报的负责人一次扣3分;对项目部或责任股室其它成员每人扣2分,对通报查出的问题未及时整改的一次扣4分。

3.上报数据、对外发送的文书或材料有明显错误的,发现一次扣5分,急办或有办理时限要求的公文未及时办理的,一次扣5分。

4.由于个人原因没有完成政治理论学习、综治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责任书、依法行政责任书等确定的工作任务或出现事故责任的,依次扣10分、8分、8分。

公共部分

1.无故不上班或旷工半天的扣5分,一天至三天的扣15分。

2.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相关廉政规定经查证属实的,发现一次扣10分。

3.因自己岗位工作失误被县委、政府或上级业务部门通报、考核扣分的,按扣分10倍进行相应的扣分。

4.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的一次扣5分,不服从股室负责人安排的,经查属实的,一次扣3分。

5.外派工作,因个人因素造成不良影响被其他单位领导或他人明确提出批评意见的,一次扣5分。

6.无故不参加单位集体活动和不遵守活动纪律的,一次扣3分。

7.信息宣传未完成年度撰写任务的,信息每少1篇,扣0.5分,论文每少1篇扣3分;未完成年度刊登任务的,信息每少1篇扣1分,论文每少1篇扣5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1.主任分值按班子平均分值确定,班子其他成员分值按照中层干部平均分上浮30%分值确定,考核排名前二名的,优先向组织推荐,提拔重用。

2.考核总分连续两年名次位列前二名的,符合干部推选条件的,优先向组织推荐,提拔重用。

3.考核总分当年名次位列前三名的,优先安排各类外出学习、考察活动。

4.年终考核总分在一般职工平均分以下且排名最后的,实行强制学习,并每周做出自我检查,三个月后,根据现实表现恢复原岗位待遇或劝其调离。

六、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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