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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2019-02-27 15:46 | 网络 |

  

村委会、驻乡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领导同志关于加强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保护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校园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县委政法委《关于加强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县委政发〔2019〕12号文件要求,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领导同志关于加强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重点,明确职责,建立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集中整治校园内外治安秩序,消除学校不安定因素,完善校园内部治安管理,深化校园安全创建活动,为教书育人提供良好的校园及周边环境。

、工作目标

以创造良好的校园及周边环境为目标,以校园安全工作为重点,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规范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管理,彻底治理影响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各种突出问题,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三、组织保障

政府牵头,组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安监交管站食药所、文化站、电管站、卫生院和各村委会等部门人员,2019年2月15日至7月15日集中时间和精力,对辖区内各学校及周边治安进行综合治理。

、治理重点

(一)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认真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幼儿上下学及接送等重点时段的交通管理力度。合理设置校园周边的交通标志标识,检修校园周边的交通安全设施,纠正校园周边车辆、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确保校园周边交通安全。

责任单位:交管站派出所

配合单位:乡中心小学

(二)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认真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加强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摊贩、餐饮场所的管理,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户。对学校的食堂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督促学校食堂做好餐饮服务管理,强化对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学校桶装饮用水的监管,接受广大师生和群众的监督,坚决杜绝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乡食药所

配合单位:乡中心小学

(三)开展校园及周边消防安全整治。认真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校园尤其是宿舍、教学楼的火灾隐患。开展校园消防安全大检查,认真检查学校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和检验情况,消防通道与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路设备、取暖设施等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等情况。认真开展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及师生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工作,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师生自防自救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校园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责任单位:乡安监站

配合单位:乡中心小学

(四)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认真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隐患。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治安保卫责任制,配齐配强校园安保力量,有效落实校园安保制度和措施,加大校园周边的巡逻和防控力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危险物品带入校园。认真清理登记流动人口、暂住人口,严防违法犯罪分子藏匿其中。严厉打击盗窃、抢劫、诈骗、故意伤害等侵害师生财物和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制止精神病患者在校园周边游逛的行为,严厉打击社会闲杂人员在学校及周边寻衅滋事的行为。清理学校周边施工噪音、商业噪音、生活噪音等,有效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加强学校及周边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安全管理,清查治理学校周边的违章建筑、车辆拥堵校门等情况。

责任单位:派出所、综治办

配合单位:乡中心小学

)开展校园欺凌现象的整治。进一步完善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的预防、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问题学生”“留守儿童”的关注和关爱力度。密切家校联系,认真做好学生家访工作,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及时发现学生的心理、生活问题,对有心理困扰和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对可能发生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提高学生明辨是非、自我防范、抵御犯罪的能力,促进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有力推动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乡中心小学

配合单位:乡司法所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15日至225日,乡政府对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各和相关责任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召开相关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迅速开展整治工作。

2、摸底排查阶段。225日至310日,各、各部门对校园内部及校园周边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摸底排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对各类隐患和问题提出初步整改意见建议。

3、集中整治阶段。310日至620日,各、各部门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明确职责分工,制定整改办法,落实工作措施,依法履职,认真开展治理工作。必要时相关部门要联合开展整治行动,务必最大限度的消除隐患,解决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4、整章立制阶段。620日至710日,职责部门根据治理、整治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各、各部门认真分析治理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深化管理,切实巩固治理成效。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各村、各部门、学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安排,强化措施,将综合治理工作与创建平安乡村、平安校园、平安单位紧密结合,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将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任务落实到位。

2、部门融合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村、各部门、学校要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切实做到排查隐患不留死角。在治理过程中,对需要多部门联合开展工作的事项,相关职责部门要从全局出发,从实际出发,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着力形成各部门融合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整治不收工,确保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3、巩固整治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各村、各部门、学校要坚持专项治理与巩固提高并举,工作中严格执法,规范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解决校园及周边环境问题的综合措施和长效机制。

4、加强督导检查,严肃责任追究。治理期间,乡政府将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对重点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并在七月初全面进行检查验收,通报治理情况。凡是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整治不彻底,导致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社会极坏影响安全事件的,将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相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并严厉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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