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牧局: 根据甘肃省农牧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甘农牧财发〔2017〕51号)、酒泉市农牧局《关于认真做好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酒农牧发〔2017〕290号)和《瓜州县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单位于2017年4月开展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并于同年12月实施结束。在工作过程中,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各项培训要求,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按照文件要求,我单位进行了自查验收,认为已全面完成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工作,资料完整,验收合格,现申请农牧局进行验收。 妥否,请批复。 瓜州县农业科技服务中心 瓜州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2018年3月14日 瓜州县农技中心办公室2018年3月14日印发 打印:张军校对:刘新玉共印3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