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健康甘肃2030”规划》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2018-2020年)》,帮助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得到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及时治疗,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甘肃省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推广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适宜技术,尽早发现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及时诊断和治疗。 二、项目实施单位 县医院、仁爱医院。 三、项目内容 (一)开展健康教育。通过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宣传先天性心脏病的危害以及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的重要性,提高患儿家长对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断、治疗的知晓度和接受度。 (二)开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断和转诊治疗。采用听诊器和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仪对出生后6-72小时的新生儿进行心脏杂音听诊和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对筛查阳性患儿进一步明确诊断,对确诊患儿进行转诊治疗。 (三)开展质量控制与评估。卫生健康局组织开展项目督导,了解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开展情况,并对有关筛查和诊治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 四、项目实施流程 (一)筛查。助产机构在获得监护人知情同意后,通过心脏听诊和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对出生后6-72小时内新生儿进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对筛查阳性者,及时通知监护人,告知1周内在瓜州县医院进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检查。 (二)诊断。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机构对筛查阳性患儿进行超声心动图诊断,出具《超声心动图诊断报告单》并解释诊断结果。对诊断阳性者,按照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甘卫妇幼发〔2017〕271号)通知要求转诊到省人民医院, (三)治疗。为确诊患儿提供治疗,或提出可行的指导建议。 (四)随访。筛查机构负责督促筛查阳性患儿就近转诊到诊断机构;治疗机构负责术后患儿及暂无手术指征患儿的随访。初筛阳性患儿由初筛机构负责随访,直到追访到诊断结果,诊断机构负责追访转诊至治疗机构的患儿情况,并同时上报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项目办公室,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指定专人对转诊患儿做最终随访,并于患儿接受治疗结束后将最终结果转至患儿居住地医疗保健机构纳入特殊儿童完成儿童保健管理。 五、项目组织管理 (一)组织实施单位及职责 1.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建新生儿先心病筛查项目县级专家技术指导组,制订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县级培训和监督指导、包括人员培训、宣传动员、质控督导;根据《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技术规范(试行)》(附件1)中机构要求,确定辖区内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机构、诊断机构。 2.县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县卫生健康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项目培训和督导;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承担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3.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机构:瓜州县人民医院和仁爱医院为我县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机构,负责做好筛查前宣传教育;遵循知情同意原则,规范开展筛查工作;向监护人出具筛查结果并做好解释,对筛查阳性者负责转诊及随访;负责相关信息的报送。 4.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机构:瓜州县人民医院为我县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机构,负责接受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阳性新生儿,对筛查阳性者进行超声心动图诊断,对确诊患儿及时进行转诊;负责相关信息的报送。省内其他诊断机构详见附件4。 5.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治疗机构: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则确定为甘肃省人民医院等5家医院为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治疗机构。诊断机构对诊断明确的患者要向其家属讲清治疗机构尽早开展治疗。详情参见附件5。 6.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宣传教育,在自己负责辖区广泛开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相关知识的宣传,引导服务对象积极参于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的筛查,实现先心病的早筛、早诊、早治。并做好辖区内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的保健管理工作。 (二)信息报送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断、机构按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信息工作手册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筛查机构于每季度结束次月3日前上报《甘肃省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工作季报表》至县项目管理办公室,县项目管理办公室于每年1月3日前向县卫生健康局提交上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六、项目监督与评估 项目实行县级监督指导与评估,县卫生健康局每年至少组织2次项目实施情况的督导和评估,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保证项目实施效果。 县项目管理办公室定期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质控督导,评价指标包括: (一)筛查率=实际筛查的新生儿人数/当年活产数×100%; (二)筛查阳性率=筛查阳性的新生儿人数/实际筛查的新生儿数×100%; (三)转诊到位率=转诊到位新生儿数/阳性转诊数×100%; (四)筛查阳性心脏超声检查率=心脏超声检查数/筛查阳性的新生儿数×100%; (五)阳性确诊率=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的患儿数/筛查阳性的新生儿数×100%; (六)先天性心脏病发病率=当年确诊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数/当年活产数×1000‰; (七)死亡率=当年先天性心脏病死亡数/活产数×100%。 七、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4月) 县卫生健康局印发《瓜州县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召开项目启动会、举办项目管理培训班,安排部署项目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9年5月起) 在我县全面实施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逐步提升我县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至2019年底,我县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不低于50%以上,2020年底筛查率达60%以上。 八、其他事项 诊断机构根据医疗机构收费标准收费。
县卫生健康局联系人:许文婷 15193765216 县妇计中心联系人: 杨丽梅13830163660 县妇计中心联系人: 李晶13830752261
附件:1.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技术规范(试行) 2.瓜州县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县级专家技术指导组 4.甘肃省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诊断机构名单 5.甘肃省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治疗机构名单 6.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知情同意书 7.瓜州县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工作登记表 8.甘肃省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工作季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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