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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辈的宅基地到底能不能继承?原来大部分人都错了!

2019-03-25 12:45 | 网络 |

一种情况是:女儿出嫁,同时户口也已经外迁。根据《物权法》有关规定及“地随房走”原则,女儿可以继承父母的房屋,继承房屋后也就等于间接的拥有了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但这个使用权是有限的,原来的房屋不允许再进行翻建及新建,只能进行维修加固,等到将来有一天,父母的房子倒塌了,那么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之不存在了,将会被父母原来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另一种情况是:女儿出嫁,户口并没有外迁。那么女儿依然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将该宅基地确权在自己名下,也就可以再重新盖房子或者将其转让给本村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的村民。这里需要提醒的是,独生子女并非父母财产的唯一继承人,为了父母去世后,不因为财产问题发生纠纷,最好是父母可以立下遗嘱。因为我国遗产的继续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不能继承的几种情况:

1、已办理分户,并且拥有自己的宅基地

宅基地准则是一户一宅,既然已经分户并有了自己的宅基地,自然不能再继承。

2、已办理分户,但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农村宅基地资源越来越紧缺,为了保护集体其他人员的利益,不符合条件的子女不能继承。

3、本身属于违章建筑的宅基地

未经任何审批,私自在耕地或空地上建的房子。这样的宅基地不仅不被确权,还会被村集体强制收回,根本不能继承。

4、不属于农村居民户口

由于特殊原因把户口迁走,取消农业户口前又没有把户口迁回来的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但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房屋不能翻修。只能等房子自然坍塌后,村集体收回宅基地。

5、五保户等特殊人群的宅基地

因子女长期不在家导致老人无人供养,最后划分为五保户的,由村里人供养。这部分人去世后,他们的宅基地会被回收,子女不得继承。

6、宅基地长期闲置或房屋长久失修

闲置时间超过两年以上的宅基地,或是常年无人居住的房屋,最后导致房屋坍塌的。这种宅基地都会被集体收回。子女不能继承。

7、超出宅基地使用面积的部分

宅基地也是有使用面积规定的。在此次土地确权工作中,超标的部分不会被确权,自然也就不能继承了。

继承人要求处理房产怎么做?

有些子女继承了家中去世老人的房屋,但自己在城里生活,想要处理继承来的房产,你可以这么做:

1、将房屋折价给土地所有者;

2、将房屋出售给有正住户口,需要用地建房或没有达到宅基地使用面积的当地居民,并到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手续;

3、允许依法将房屋出租,按规定交纳土地使用费。

总之大家记住,家中老人去世,可以继承的只是房屋,宅基地早晚要被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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