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18〕8号)和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18〕14号)的要求,县农牧局决定在全县6个新建乡镇(梁湖乡、广至乡、双塔镇、腰站子镇、沙河乡、七墩乡)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调查摸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2019年培育对象主要是新建乡镇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具有一定的资源、专业技能、有一定的资金投入能力、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农业劳动力,主要包括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 1.种植大户:从事种植业,达到较大规模(面积),在同等土地和物质投入条件下,单产明显超过当地平均水平,劳均年收入高于当地农民平均水平3.5倍以上,有一定示范带动效应、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的业主或技术骨干人员。 2.养殖大户:从事养殖业,达到较大规模(数量),养殖收益明显高于当地农民平均水平3.5倍以上,有一定示范带动效应、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的业主或技术骨干人员。 3.家庭农场主:从事种植或养殖业,产业规模较大,劳均年收入达6万元以上。 4.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主要从事与农业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农业产业发展带动效果明显,带动能力受到当地农户普遍认可。 对以上类型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方可作为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对象进行建档。 1.年龄在25~50周岁的本县从事种植、养殖等农业产业,有一定规模的经营业主、管理(营销)者、技术能手等; 2.具有实际操作技能或初中及以上学历(农校、农广校或其他院校大中专以上学历(含函授生)优先认定),具有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等; 3.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和规模化经营管理能力,具备现代农业理念和知识,应对市场变化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能够合理配置农业资源,掌握先进成功的经营模式,并根据本地实际进行创新创业,带动农民致富。 4、所有学员应身体健康,近三年参加过往期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的学员不得重复参加。 2019年培训对象全部面向新建乡镇,村党组织书记及村“两委”成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等组织和带领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的带头人作为重点培育对象进行调查。 二、调查任务及培育资金分配 此次摸底调查工作由县农技中心、县畜牧兽医局、县农机局三个单位负责完成。具体培育任务及资金分配如下:县农技中心:100人、20万元;县畜牧兽医局:90人、17万元;县农机局:110人、23万元,共300人、60万元(详见附件1)。 三、调查内容 (一)新型职业农民基本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家庭人口、家庭劳力、家庭住址、从事产业、从业年限、产业规模、产业年收入等(见附件2)。 (二)调查基本情况汇总。职业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完成后,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汇总(见附件3)。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摸底调查工作,加强领导,组织人员,准确掌握调查表中各项指标,根据已确定的培训类型开展调查摸底,确保调查工作迅速开展。 (二)参与调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新型职业农民标准,认真细致的获取调查表中各项指标数据,所填信息科学合理、准确真实,符合实际情况,努力提高摸底调查工作成效。 (三)此次新型职业农民摸底调查将作为2019年确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及年终考核备案资料。各单位必须于2月25日前完成新型职业农民摸底调查表收集、归档工作,并上报县农牧局科教股审核备案。 附件:1.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资金分配及培育任务分解表 2.瓜州县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摸底调查表 3.瓜州县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摸底调查汇总表 瓜州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