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发改备发〔2019〕6号 中石油甘肃酒泉销售分公司: 报来《关于城关加油站双层油罐及隐患改造的请示》(酒销基建发〔2019〕10号)收悉。为做好防治地下水污染工作,根据《甘肃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甘肃省“十三五”成品油分销体系发展规划〉和〈甘肃省“十三五”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发展规划〉中期调整事项的通知》(甘发改经贸〔2019〕2号)、酒泉市发改委《关于全市2019年全面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漏改造工作的通知》(酒发改经贸〔2019〕60号),经审查,城关加油站双层油罐及隐患改造项目符合登记备案条件,现予备案。 一、基本情况:城关加油站,位于瓜州大道63号(瓜州大道与公园街十字路口西南角),2005年10月建成运营。实埋50立方米储油罐3座,20立方米储油罐1座;双枪油品加油机4台。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拆除原有罐区,新建非承重罐区1座,实埋40立方米双层储油罐4座,敷设双层管线,便利店重新装饰装修;地坪硬化450平方米;更换监控、站级管理系统及其他配套工程。改造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4)进行设计、施工。 三、项目建设投资及资金来源:改造项目总投资240万元,建设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四、加油站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设计标准,在符合城市规划、安全、质监、消防、环保等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完成后由我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投入运营。 项目建设期一年。 瓜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月28日 瓜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月28日发 打印:韩丽 校对:谭林军共印4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