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计划生育家庭抵御意外伤害风险的能力,弥补因意外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在精神上给予抚慰帮助,甘肃省计划生育协会联合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为计划生育家庭专门推广开办“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并将其纳入“生育关怀行动”具体举措。 一、实施机构 县、乡(镇)计划生育协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瓜州县支公司。 二、实施范围 计划生育家庭;乡镇、村(社区)、组计生专干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 三、参保标准 1.保险费为每年每个家庭每份90元,保险金额每份12万元,其中意外伤害保险金额108000元,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12000元,以家庭成员人均分担享受。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其夫妇及子女年龄在65周岁以下及1周岁以上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保险,此项参保标准不受户籍限制。 2.保险费为每年每个家庭每份120元,保险金额每份7.2万元,其中意外伤害保险金额60000元,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6000元,疾病身故6000元,以家庭成员人均分担享受。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其夫妇及子女年龄在65周岁以下及1周岁以上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保险。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其夫妇及子女年龄在65周岁以下及出生28天以上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保险,此项参保标准仅限农村户籍家庭。 以上两种参保标准,可供参保家庭选择投保。 四、具体办理办法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由各乡镇计生协会具体负责,集中组织参保人员请县人寿保险公司团险部办理。 五、理赔服务流程 1.参保家庭成员发生意外事故的,自发生意外事故起72小时内拨打95519报案。 2.意外医疗费用的理赔。治疗结束后由其本人或受托人持身份证(委托书)、银行卡和治疗相关资料(包括诊断证明/出院证明、病历复印件、结算单及费用清单等)办理理赔手续。 3.意外死亡保险金的理赔。由其受益人持身份证明、意外事故证明、销户及死亡证明办理理赔手续。 4.意外残疾保险金的理赔。意外致残疾的,经酒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酒泉市人民医院鉴定,依鉴定结果,按照《工伤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由其本人或受托人(委托书)办理理赔。 5.中国人寿瓜州县支公司营业室负责当地参保计生家庭成员意外伤害案件和理赔申请的受理。自接到理赔申请之日起的5-7个工作日给付款项转至申请人银行卡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