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2019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销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省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相关精神,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行政,狠抓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严厉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及生产、经营、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行为;强化案件查处,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大力推进社会共治,着力构建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一批违法犯罪案件,惩处一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端掉一批假劣农资黑窝点,纠正一批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和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农业生产损失。努力实现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主体现场检查率达到100%,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和反馈率达到100%,检打联动到位率达到100%,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达到100%,符合标准的案件通报率达到100%。进一步规范农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强化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扩大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坚决遏制农资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多发易发态势,努力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完善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资监管水平和广大群众满意度,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三、工作重点 在春耕时节,围绕农资批发市场、小规模经营聚集区、重点企业、区域交界处等重点区域,抓住审批、生产和销售三个环节,集中治理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产品存在的突出问题。 种子:继续对种子市场制假售假、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无证经营、包装标签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严厉打击;严格品种审定,坚决查处超审定范围推广、超范围经营、档案不健全、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套牌和制售假劣种子的“黑窝点”,加强对乡镇种子经营网点的检查力度,发现不合格或严重违法行为的经营户坚决予以取缔。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对于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一年以上的企业、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资质条件不再符合要求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提高结案率,对于大案要案、跨区作案要加强联动机制,一查到底,不留隐患。 农药: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尤其是添加禁用农药、限用农药和高毒农药成份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无农药登记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高毒、高残留禁用农药的行为。 肥料:严查生产和经营复混肥、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商品有机肥、各种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产品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等无证生产经营以及养分含量与登记批准的不符行为。加大对各种肥料产品标识的抽查力度。依法查处复混肥料、专用肥产品有效成分不足、生产销售假冒配方肥的问题。 兽药:规范兽药生产经营行为。严格检查兽药产品的批准文号、标签标识和兽药购销台账,以及兽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加强对农业部及上级通报的假劣兽药产品及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及生产经营假劣违禁兽药等违法行为。加强畜禽养殖用药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违禁兽药、原料药和人药兽用行为,以及超剂量超范围用药、不执行休药期等违法行为。加强兽用生物制品市场整顿,依法严查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兽用生物制品行为。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加强饲料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严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养殖环节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行为。 农机: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和质量调查工作,突出对财政资金补贴购置机具的监管,联合相关部门着力清查农机及零配件“三无产品”,坚决打击制售假劣农机、零配件以及盗用冒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等违法行为,加大农机质量监督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切实提高农资监管能力。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系,成立瓜州县农业农村局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检查组,充分发挥农业执法机构在农资监管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切实保证农资执法监管、抽检和办案经费,配备必要的执法执勤、办案设备,保障农资监管工作能落到实处。 (二)加强日常监管。各乡镇、局属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职严格监管,切实落实日常检查监管制度,重点对辖区内农资生产企业、农资市场、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以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等为重点,继续整顿规范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经营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加大对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企业和产品的管控力度,对存在相关证照不齐全、产品标签不符、经营档案、进销货台账不全、非法生产、经营等行为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三)深入宣传,营造全民打假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明白纸、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宣传农资法律法规,特别是新修订的《种子法》、《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农资打假工作经验和成效;依法及时公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全社会自觉抵制制假售假、关心和支持打假治劣的良好氛围。 (四)推行诚信经营。不断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强化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门店)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质量承诺等可追溯监管制度,进一步强化农资经营主体的诚信经营意识,逐步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完整信用评价规则,推行诚信经营,实行分类监管。 (五)加强案件查处。紧紧围绕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产品,认真落实监管职责,严厉查处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资的“黑窝点”和集散地。注重案件线索的排查梳理工作,充分利用现场检查、群众举报等方式摸线索、定目标、追源头、抓典型,集中力量查处假冒伪劣农资案件。同时,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农资行为。加大销售假劣农资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将个案查处与行业规范紧密地结合起来,起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良好效果。 (六)依法公开案件信息,促进公正执法。为规范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县农业部门要严格按照《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定期对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进行公开,广泛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和评议,有效促进农业行政机关公正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