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城乡规划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及《干部离任审计通知书》(瓜组审通字〔2019〕第32号)的要求,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3月6日起,对瓜州县城乡规划局原局长张明晶2015年11月至2019年1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和编制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同时要求张明晶于2019年3月14日前向审计组提交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书面总结。 审计组长:刘春霞(社会审计核查与内部审计监督股股长) 审计成员:杨亚茹(廉政监督员经责股股员)
附件:1.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及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2.审计人员保密守则 3.干部离任审计通知书 4.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反馈表 瓜州县审计局 2019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