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好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了解掌握工业园区各类污染源的情况,根据酒泉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污染源普查资料与报表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领导高度重视,主持召开推进会议安排部署。由下设科室环境保护站负责收集上报工业园区内污染源普查相关佐证资料。对在审核中发现缺少部分企业厂区平面布置图、工作照片、厂内移动源车辆铭牌信息照片等信息尽快补充,保证普查质量,确保按时完成普查任务。要求对工业园区各普查企业已开展的各项污普工作保存好文字、图片资料,并装订存档,并把动态及数据及时上报县污普办,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