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落实信用信息网上公开制度,促进农业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营造诚信社会环境。按照《关于更新调整酒泉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报送标准的通知》的要求,县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已依法依规将各类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通过部门网站及时推送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甘肃酒泉)”网站进行公开公示,为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发挥了政府部门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截至目前,网站已公开公示法人行政许可46条,法人行政处罚10条,自然人行政许可165条,自然人行政处罚10条。“双公示”工作的顺利推进,将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资源整合,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公众对规范农业市场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