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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讲好中国故事”创意传播大赛 分站赛评选办法

2019-08-28 18:15 | 网络 |

一、指导思想

2019“讲好中国故事”创意传播大赛分站赛,旨在通过严谨、规范的评审流程,从参赛作品中评选出各领域讲述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树立中国良好国际形象的优秀作品,反映时代变迁和社会进步,树立正能量传播的典范,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评选流程

(一) 作品征集

根据《2019“讲好中国故事”创意传播大赛章程》,各分站赛须依照《2019“讲好中国故事”创意传播大赛分站赛操作手册》(简称《分站赛操作手册》),由承办单位在自有平台上推出分站赛官方网页,公告作品征集的起始与截止日期。

承办单位须在分站赛官方网页公示《2019“讲好中国故事”创意传播大赛参赛须知》以及大赛组委会相关文件。

作品征集开始后,由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设置统一平台对参赛作品进行收集,并为分站赛承办单位提供浏览和管理权限。

(二)作品初评

作品初评按照《2019“讲好中国故事”创意传播大赛参赛须知》,并遵循以下原则:

1、作品能够体现中国精神和时代精神,富有正能量;

2、作品具有一定的时效性、新颖性,一般不以媒体反复报道的陈年旧事为题材;

3、作品具有故事性,叙事体现较好的逻辑构思;

4、作品具有趣味性,故事内容和画面具有吸引力;

5、作品具有一定的感染力,能够打动人心;

6、作品一般不采用单一画面的记录或讲述;

7、画面素材真实,不得过度修图和特效(创意类作品除外);

8、画面没有抖动、跳帧等明显技术瑕疵;

9、作品中没有争议性内容;

承办单位可据此自行制定具体初评办法。

原则上,初评应选出得分排名前100位的作品进入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环节。

(三)设置奖项

分站赛原则上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奖项。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分站赛也可设置其他专项奖项,具体须由承办单位在作品征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大赛组委会提出专项奖项设置方案,经批准后实施。

(四)网络投票

承办单位在分站赛官方网页以及其他主流平台对初评入围的参赛作品进行公开展示并接受网络投票。承办单位可根据各自情况自主选择网络投票平台。

网络评选原则上按照一人一天一票的规则进行,承办单位应严格监管投票过程,防止恶意刷票等行为出现。

(五)在线评审

承办单位邀请有关部门领导、新闻媒体负责人、专家学者以及专业人士等组成专家评委会。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可应承办单位要求协助邀请部分专家评委。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根据专家评委名单,向承办单位提供评委登录在线评审系统的账号及密码。专家评委须在一周内使用此账号对入围的参赛作品完成在线打分。评委账号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外借。

(六)定评会议

承办单位根据评分细则(见下文)将网络投票和专家在线评审进行加权计分形成排名。原则上,承办单位以排名前50的作品形成候选名单(特殊情况可适当微调),作为定评会议审议材料。

承办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评委会定评会议,对候选名单进行审议,议程由承办单位制定。参加定评会议的专家评委不得少于10人。

评委可对明显存在导向、事实、技术以及原创性等方面问题的作品提出质疑,由定评会议讨论决定是否将作品在候选名单中排除。

在尊重网络投票和专家在线评审结果的基础上,评委会主任根据大赛组委会和分站赛指导单位要求,可个别提名其他优秀作品进入候选名单。

(七)评选流程

分站赛一二三等奖在50个候选作品中产生。按照一、二、三等奖的顺序,所有评委依次进行三轮不记名差额提名,在提名中获奖的作品不进入此后的提名。

一等奖:每位评委可最多提名8部作品,获得提名数前5的作品为一等奖。

二等奖:每位评委可至多提名15部作品,获得提名数前10的作品为二等奖。

三等奖:每位评委可至多提名25部作品,获得提名数前20的作品为三等奖。

评委会主任可提议推荐特别优秀的作品为特等奖,由全体评委现场举手表决,得票超过2/3方可生效。特等奖作品数量不超过一件。特等奖产生的空缺,按照得票数由后续作品依次递补。

专项奖:根据大赛组委会批复的设奖情况,由承办单位参考网络投票和专家在线评审的加权计分结果,提名产生专项奖候选名单,提交定评会议决定。专项奖原则上不与一二三等奖重复。

提名、表决、计票流程由承办单位组织,评委会主任主持。所有流程须在评委见证下举行。若结果中出现平票,则取加权计分更高的作品。

所有评选结束后,由评委会主任宣布获奖结果,经全体评委确认无异议后签字生效。定评会议的所有提名记录须由承办单位留存,以作递补依据。获奖名单生效后,如无特殊情况不得修改。

(八)公众举报

定评会议评选产生获奖作品后,承办单位在分站赛官方网页以及其他渠道公布获奖作品名单。

若接到公众举报,对获奖作品提出异议,承办单位须将有异议的作品提交大赛组委会,由秘书处组织人员进行复核。根据大赛组委会复核的结果,作出保留或取消该作品奖项的决定,如出现空缺则根据定评会议评审结果依次递补。

分站赛获奖名单确定后,承办单位自行决定是否举行颁奖仪式,大赛组委会不另行规定。

三、评分细则

(一)评分标准

参赛作品满分为100分,分为基本分数(60分)和类别分数(40分),两项分数之和为作品的总分数。

基本分数:所有参赛作品应当按照基本分数细则进行评分,评委将从故事主题设定(30分)、题材创新(20分)、画面效果(10分)三个方面进行打分。

类别分数:根据作品的分类,按照各类别(人物纪实类、文化传播类、风光类、创意类)的不同评审细则进行打分。

所有评委在给出作品分数后,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作品的最终分数。

(二)基本分数细则

基本分数总计60分,主要根据视频的主题设定、题材创新和创作手法进行评分,考察的是作品的立意、创意和制作水平。

评委将根据本细则内的评分标准与扣分项,结合实际情况从三个方面进行评分。

1、故事主题设定(30分)

评分标准:故事主题明确,内容紧扣主题;作品结构完善,布局清晰,思路明确,逻辑严谨;内容能够明确突出主题,易于理解;所选主题有吸引力,富有正能量;作品中点明主题,画龙点睛。

扣分项:逻辑混乱,主题与内容矛盾;内容过于隐晦,大量使用隐喻;没有明确故事线,大量使用旁白和解释性字幕。

2、题材创新(20分)

评分标准:故事内容、叙事角度有新意;观点新颖,视角独特;对内容有独特的思考和见解。

扣分项:故事内容陈旧过时,毫无创新性;观点刻板,毫无新意;故事内容过于样板化;叙事方式保守,不接地气,不符合网络传播规律。

3、画面效果(10分)

评分标准:具有一定的艺术感和趣味感;配乐和内容风格相匹配;具有一定的视觉冲击性;恰当运用蒙太奇剪辑手法调动观众情绪,产生互动;色彩、光影、特效运用在烘托人物情感,渲染环境气氛方面恰到好处;机位位置、构图、音响等有导演自己独特、个性的思考,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镜头语言丰富,能够使用多种镜头来完成一定的视觉效果。

扣分项:镜头切换过快;大量使用长镜头和讲述画面;同一镜头反复出现,画面总数较少;拍摄过于机械;剪辑手法运用较少或没有。

(三)类别分数细则

类别分数总计40分,主要根据作品的内容来进行评分,考察的是作品内容的价值。

按照鼓励创意创新的原则,类别分数下不设分数阈值,由评委结合作品内容,根据本细则内的标准打分。

1、人物纪实类

人物纪实类作品应当能够鲜明、突出地展示人物形象;内容真实客观,不弄虚作假;能够记录和反映一定的社会现象,具有一定的人文关怀意义。

2、文化传播类

文化传播类作品应当体现具有特点的文化现象,不得包含商业性质的广告;内容应当健康向上,富有正能量;具有一定的纪录性质;内容生动有趣。

3、风光类

风光类作品应当能够反映某一地区的变迁,翔实地展现当地的风土人情;能够展现地区发展的轨迹,有一定的记录性质;内容充分全面,从多方面进行展示。

4、创意类

创意类作品应当鲜明的创作特点,能够结合当前流行的视频制作技术;具有视觉冲击力;有独特的视觉体验,能够抓人眼球。

四、计分规则

分站赛评审包括网络投票和专家在线评审两个部分。

分站赛评审采用百分制,总分为100分,其中专家在线评审分数占比70%,网络投票占比30%。

专家评审得分算法:

专家评审打分采用百分制。设专家评审打分为x(x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则专家评审的加权得分为0.7x。

网络票数得分算法:

网络票数得分按百分制计算,本次比赛最高票获得最高分100。以得票数(c)为被除数,最高票(b)为除数,设网络投票得分为y,y=c÷b×100。网络投票加权得分为0.3y。

加权计分:

将专家评审加权得分与网络投票加权得分相加即为最终得分(保留后两位小数点)。即最终得分=0.7x+0.3y

(例:网络投票为273票,最高票为1749票,网络投票加权得分为273÷1749×100×0.3=4.68分;专家评审打分为75分,专家评审加权得分x=75×0.7=52.5分。该作品最终得分为57.18分)

五、奖项设置

分站赛原则上设一等奖5件、二等奖10件、三等奖20件。分站赛承办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设置其他专项奖项。

获奖作品中如有特别优秀的作品,可在定评会议上由评委会主任提议推荐参评特等奖。

分站赛为获奖作品颁发证书。是否设立奖金由承办单位自行决定。

六、作品报送细则

根据《分站赛操作手册》,分站赛承办单位根据评选结果,将一定数量的获奖作品报送大赛组委会,参与全国范围的总评审。原则上每个分站赛报送作品不超过15件,主要从分站赛一二等奖作品中产生,并保证人物纪实类、文化传播类、风光类、创意类四个类别的作品至少各有1件。

分站赛评选结束后,承办单位联系获奖作品作者,将保存有作品原件的U盘寄送承办单位。承办单位在汇总完成后将保存有所有获奖作品原件的U盘寄送大赛组委会秘书处,供大赛总评审使用。

七、补充说明

由于全国各地实际情况不同,以上评选办法供各地承办单位参考。如有重大调整请与大赛组委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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