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镇属各办室,驻镇各有关单位,小宛农场十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指示精神,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提升全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按照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在全镇范围内建立“治安户长制”警务运行工作新模式,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充分发挥治安管理工作的基础性作用,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巩固平安锁阳城建设成果,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目标任务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思路,进一步统筹社会资源,依靠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将村组干部、综治信息员、网格员、司法调解员等力量发展成治安户长,赋予治安户长在迁移户口、参军、招工、入学等时的初审权限,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群众基础好的优势,协助驻村民警开展治安联防、信息收集上报、110报警核查、流动人口管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情民意搜集、法制宣传教育、重点人口帮教稳控转化等工作,弥补现有警务资源不足的现状,把公安工作的触角延伸到村、组,全面提升基础管控能力,创造和谐、满意的社会治安秩序。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4月26日至4月28日 (二)筛选审查和公示:4月29日至5月5日 (三)审批和聘任:5月5日至5月10日 (四)教育培训:5月13日至5月14日 (五)开展工作:5月15日至12月25日 四、工作措施和内容 (一)明确治安户长的聘任条件、范围、程序和时间 聘任条件: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个人自愿担任治安户长;年龄25至65周岁,户籍在我镇内的常住人口;身体健康,无残疾,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熟悉居住区域内的治安情况;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行为劣迹。 聘任范围:以村民小组和治安网格为单位,有一定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在群众中威信较高的村、组干部为主要聘任对象。一个行政村设立一个中心治安户长,聘任村党(总)支书记或村主任担任,中心治安户长直接负责管理本村内的其余治安户长。 聘任程序:采取群众公开自愿报名,群众提名公推或村委会推荐,派出所政审,镇党委政府审核,县公安局审批,并经公示和试用后颁发聘书等程序产生。《治安户长审批表》一式四份,村委会、派出所、镇政府、县公安局各留存一份。 聘任时间:治安户长原则上每两年聘任一次,根据表现可连任也可中途予以调整。 (二)治安户长软硬件配备 1.设置治安户长办公室。为中心治安户长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驻村警务室,未建立警务室的设在村综治中心或村委会,其余治安户长日常在中心户长办公室办公。 2.设置治安户长公示牌。在中心治安户长办公室外设置治安户长公示牌,统一公开本村全部治安户长的姓名、照片、联系电话、治安户的基本情况、治安户长的职责和权限。 3.配备治安户长办公设施。给治安户长颁发聘书,制作胸牌、袖标,逐步配发手电、口哨、橡胶棒、手提喇叭等工作设施、设备。为中心治安户长制作“治安户长专用章”。 4.统一治安户长工作台账。为每名治安户长配发工作日志(记载每天开展工作职责的情况)、工作笔记(记载处理、办理工作职责范围内事务的详细情况)和《治安户长通报联系证明》(办理工作权限范围内的事务时,与派出所联系的凭证。由治安户长填写、签名,并经中心治安户长加盖“治安户长专用章”后生效)。 (三)治安户长工作职责 1.及时向驻村民警申报“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信息变更情况,协助民警做好“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当好“信息核采员”。 2.积极参加各种学习,熟悉与居民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带头自觉执行。向群众宣讲政策、法律法规,教育村民增强法律意识,当好“普法宣传员”。 3.组织群众做好防盗、放火、防毒、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工作,制定治安公约、落实防范责任,组织治安巡逻、邻里守望、联户联防工作,维护公共秩序和保护要害部位、重点目标的安全,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当好“治安防范员”。 4.建立户籍协管工作,为人口信息变更提供依据,协助驻村民警开展入户调查,清理登记外来流动人口,当好“户籍协管员”。 5.及时排查、预防、化解、调处民事纠纷,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调解协议。反映闹事苗头,协助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当好“纠纷调解员”。 6.及时获取不稳定因素、安全隐患、违法犯罪线索、敌社情动态等情报信息,制止、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查处案件,保护案发现场,当好“情报信息员”。 7.掌握刑释解教人员、违青、信访、涉稳、吸毒、邪教、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底数,关注其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组织群众实施帮教稳控工作,开展防范邪教和禁毒工作,当好“帮教转化员”。 8.掌握机动车辆和驾驶员底数,督促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预防、制止交通违法行为,当好“义务交通员”。 工作权限: 1.对本治安户村(居)民户籍变动的情况进行核实。 2.对本治安户村(居)民购买危险化学品(含散装汽油)的申请进行核实。 3.对本治安户村(居)民入伍、入学、招工、聘用等政审的相关情况进行核实。 4.对本治安户村(居)民需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材料的相关情况进行核实。 5.帮教转化刑释解教人员,协助监管监外服刑、保外就医及社区矫正和社区康复人员,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员。 6.参加综治和派出所治安防控相关工作会议,对推进平安建设、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四)严格治安户长工作制度 1.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治安户长会议,也可视工作情况和治安形势随时召开会议,通报交流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工作措施。 2.教育培训制度。镇政府和派出所要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经验交流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对治安户长进行职责任务、政策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培训情况记入治安户长个人档案,并作为考核考评的一项内容。 3.日常管理制度。镇政府是本辖区治安户长的管理与协调机构,镇综治办、派出所、镇安监站、村委会及有关驻镇单位,共同负责对本辖区内的治安户长进行工作指导和相关的培训。中心治安户长负责直接管理本村内的其余治安户长。锁阳城派出所要加强对治安户长的日常教育管理,确定专人记载治安户长的出勤、执行工作纪律、工作指令、工作制度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作为季度考核排名的重要依据。 4.巡逻守护制度。以行政村或治安网格组建“治安户长巡逻队”,队长由中心治安户长担任。“治安户长巡逻队”要根据镇、村安排部署或治安形势需要,在驻村民警指导下,适时组织开展巡逻守护工作。巡逻期间,必须佩戴统一的执勤袖章,携带必备的防护装备,及时处置、报告巡逻中发现的问题,并要总结经验教训,促进治安巡逻工作经常、高效开展。“治安户长巡逻队”还应担负应急抢险队、便民公益服务队、人民调解队等基础职能。 5.考核考评和奖惩制度。治安户长履职情况由派出所、村委会协同镇政府进行考核考评。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评定,每半年进行一次通报排名,一年进行一次总评。对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群众满意的优秀治安户长,镇政府推荐由县公安局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对工作不负责任、有失职渎职行为的,根据情况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告诫、撤销治安户长等处理;对滥用职权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主动抓,班子成员共同抓,强力推进“治安户长制”工作。锁阳城派出所具体负责工作的协调、推动、落实。各村委会要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治安户长制”在我镇全面推开。 (二)强化宣传发动。各村委会要加大宣传建立“治安户长制”的重大意义,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派出所要通过微博、微信等公众号渠道积极开展宣传工作。 (三)推进工作落实。派出所要加大对各村“治安户长制”工作的督导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工作进度,促进工作落实。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深入、措施不到位导致工作重大失误的,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票否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