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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四项问题整改清单销号情况公示

2019-05-23 12:03 | 网络 |

  

根据瓜州县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酒泉市整改办<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有关工作的督办通知>的通知》(瓜整改办发〔2019〕34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整改清单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编号4:针对“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审批、违法建设问题长期屡禁不止”的问题。

责任单位:发改局

整改目标:全面掌握自然保护区内各类项目行政审批和建设情况,对违法违规审批一律撤销,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分类分期清理退出;2017年起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得到严格执行,杜绝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发生。

完成情况:针对“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审批、违法建设问题长期屡禁不止”的问题,我县严格执行甘肃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涉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环保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停止一切不符合自然保护区区划功能定位的开发建设活动。自2017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酒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做好涉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报批报建工作的通知》(酒发改投资〔2018〕770号)文件要求,“在办理涉及自然保护区的项目的报批手续过程中,认真研究和落实保护区管理机构要求,由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在办理规划区域以外,特别是涉及矿山、生态敏感区域的项目时,要求业主提供选址不在自然保护区内的反向证明”的要求,在项目批复方面严格执行相关环保政策,不存在违规批复项目情况。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瓜州县发展和改革局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523日至2019531

受理部门:瓜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5589292

联系地址:县委党校综合楼三楼东瓜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瓜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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