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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认真开展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2019-05-22 15:26 | 网络 |

  

根据瓜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瓜州县2019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瓜政办发〔2019〕58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如下,请各单位、股室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按照时限要求将资料上报农业农村局法规股。

一、主要工作任务

(一)努力夯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础

1.继续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瓜州分局,在现有土壤调查和例行监测及专项研究的基础上,执行甘肃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方案,完成酒泉市下达我县的工作任务。开展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的土壤污染调查,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调查年度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农技中心牵头,种植业股配合)。

2.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瓜州分局,结合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利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逐步建立全县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加强数据共享,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根据上级部门工作安排,继续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积极参加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和技术人员业务水平(责任单位:农技中心牵头,种植业股配合)。

(二)加快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

3.划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在全县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基础上,组织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将耕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并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同时将数据上传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责任单位:农技中心牵头,种植业股配合)。

4.加强优先保护类耕地建设管理。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乡镇倾斜,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项目不得占用。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严格控制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铅蓄电池等行业企业,防止对耕地造成污染(责任单位:农技中心牵头,种植业股配合)。

5.落实安全利用类耕地风险防范措施。在已掌握的轻度和中度受污染耕地面积和分布情况的基础上,推进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不低于省定目标。配合各涉农乡镇根据本辖区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结合本乡镇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通过农艺调控、种植业结构调整等措施确保耕地安全利用,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责任单位:农技中心牵头,种植业股配合)。

6.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配合县自然资源局,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完善生物农药、引诱剂管理制度,加大生物防治比例,减少农药使用量。全面开展林地、园地产出食用农(林)产品质量检测,发现超标的,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责任单位:农技中心牵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种植业股配合)。

(三)严格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7.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监管。配合县自然资源局,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拟开发为农用地的,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责任单位:农技中心牵头,种植业股配合)。

(四)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8.加大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推动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有效防控种植业污染,提升农业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加快解决农业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责任单位: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牵头,畜牧兽医局、农技中心、畜牧股和种植业股配合)。

9.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继续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继续实施粮食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加大新肥料新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推进秸秆养分还田,减少化肥用量。开展新型农药引进、筛选、试验、示范、推广,推荐适宜高效低风险农药新品种及配套使用技术,优化农药品种结构,降低化学农药使用风险(责任单位:农技中心牵头,种植业股配合)。

10.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继续贯彻《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大力宣传落实国家地膜质量新标准(gb13735-2017),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膜,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农膜的行为。积极推进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农田残膜“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责任单位:农技中心牵头,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和种植业股配合)。

11.严控畜禽养殖污染。推动实施《甘肃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优化调整畜牧业生产布局,协调畜禽规模养殖和环境保护的关系。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过量使用,促进源头减量。加强禁养区监督管理,禁止在禁养区内审批新建养殖场(小区)。新(改、扩)建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合作社)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局牵头,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和畜牧股配合)。

12.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配合县住建局,贯彻落实《酒泉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9年完成1个行政建制村环境整治任务,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印发实施《瓜州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力争年内完成乡镇所在地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30%建制村建成集中式或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责任单位: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

(五)切实加强源头预防和监管

13.做好涉镉重点行业排查整治。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瓜州分局,针对耕地重金属污染突出区域和涉重金属行业工矿企业,持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污染源排查整治,建立问题清单,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治污责任,开展问题整改,努力切断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产品的途径(责任单位:农技中心牵头,种植业股配合)。

14.严格土壤环境监管执法。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瓜州分局,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监管执法的重要内容,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及有毒有害物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15.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配合县水务局,加强规模化农作物种植区灌溉水管理,制定灌溉水水质定期监测计划,开展评价工作。重点对疏勒河流域大于30万亩的灌区水进行抽查监测,每年监测1次。对农田、蔬菜基地、果园灌溉水水质超过《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的,增加监督监测频次。对因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及时调整种植结构(责任单位:农技中心牵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种植业股配合)。

二、相关要求

(一)按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由县农技中心负责制订本部门2019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完善保障措施。各单位、各股室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推进工作任务开展,并分别于6月底、9月底、12月底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及证明资料上报农业农村局法规股;法规股要抓好统筹协调,对资料汇总整理,按时将季度、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及证明资料上报市生态环境瓜州分局。

(二)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各单位、各股室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瓜州分局,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宣传解读。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土壤环境保护知识。将土壤污染防治培训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强化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宣传教育,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瓜瓜州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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