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梁党发〔2019〕56号 中共梁湖乡委员会 关于王维臣等2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乡属各站所,驻乡各单位: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乡党委成立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座谈交流、资格审查等多种方式对王维臣、赵明2名同志进行考察,经2019年4月17日梁湖乡第53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王维臣同志任梁湖乡岷州村党支部书记兼岷州村村委会主任; 赵明同志任梁湖乡岷州村党支部副书记; 免去刘迎春同志岷州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免去赵明同志岷州村文书职务。 中共梁湖乡委员会 2019年4月17日 梁湖乡党政综合办公室2019年4月17日印发 打印:白萍校对:杨席景共印1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