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镇政字〔2019〕75号 瓜州镇人民政府 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实施方案 县农业农村局: 为加强全镇合作社规范管理,提升整体素质,根据瓜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瓜州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突出抓好和重视培育合作社发展、促进合作社规范提升的部署要求,以加强合作社规范管理、提升发展质量为目的,以集中清理“空壳社”为重点,坚持依法清理、分类处置,做好统筹安排、落实属地责任。通过专项清理,使合作社发展建设不规范、未实际运作、经营管理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得到全面整改,净化农民专业合作社队伍,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整体运营行为,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质量,让合作社真正成为脱贫致富、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二、清理范围 按照突出重点、明确标准、分类处置的要求,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重点对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在抽查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形、经营不善停止运行、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群众反映和举报存在其他问题的合作社,开展深入调查核实,依法依规进行分类清理整顿。清理整顿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六类: (一)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 (二)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 (三)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 (四)涉嫌以合作社名义骗取套取国家财政奖补和项目扶持资金; (五)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线索; (六)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如变相高息揽储、高利放贷和冒用银行名义运营等。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宣传发动 在镇、村、组全面宣传培训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李旺泽在“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合作社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暨全省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提高乡村组干部和合作社成员对合作社规范管理及清理整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开展摸底排查 按照“不漏一组、不漏一社”和“一社一台帐”的工作要求,对全镇5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摸底排查。通过实地现场查看合作社经营场所、生产基地、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帐目等,结合问询合作社负责人、成员和村两委等方式,按照运营规范、运营一般、运营不规范三种类型分别建立问题整改台帐,彻底摸清现有合作社的管理和运营情况,全面清理出“空壳社”、“休眠社”。 运营规范的合作社:指有经营管理能力强的带头人,有固定办公场所、经营场地,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有社员花名册、带动贫困户或农户花名册,有财务人员、会计账簿及成员账户,有主营产业、稳定的销售渠道、自己的品牌等。 运营一般的合作社:指管理制度不健全,运营机制不完善,财务制度不健全、,经营规模较小、主营产业不突出、带动能力不足的合作社。 未运营的合作社:指未开展任何业务,没有经营收入的合作社。 (三)分类整顿规范 按照“宁缺毋滥”的总体发展要求,分门别类、分类指导,严格遵循以下原则进行清理整顿,规范提升。 一是筛选扶持一批。对运行规范、管理完善、建设标准、产业发展、带动力强的合作社,优先推荐申报示范社,优先享受中央和省、市、县项目扶持和政策扶持,优先申报瓜州县一企一策、一社一制扶持项目。下列内容将作为规范化合作社必备并优先推荐的重点: 1.具有合法的运营资格,登记备案规范。合作社必须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办理登记、变更和注销等程序,并将登记、变更等材料报镇农经站进行备案。 2.具有完善的民主机制,组织机构规范。合作社必须设立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正确履行民主决策权、决议执行权和社务监督权。设立会议记录簿,规范记录会议内容并由出席会议人员签名。 3.具备健全的运营机制,制度体系规范。合作社必须订立会议制度、培训制度、财务制度、经营制度等,规范日常经营行为,并将各项制度装订成册公开或张贴上墙。 4.具备实质性经营功能,生产经营规范。拥有必须的固定办公场所、必要的名称标志牌和服务设施;拥有一定数量的成员和资金、技术、设备以及土地、建筑物等合作经营要素,并具有购销、生产、指导、培训、技术等具体稳定的服务关系和合作内容;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注重安全生产,拥有自己的产品和品牌,并有明显的增收效果;成员情况、章程文本、相关制度、会议记录、活动记录、合作协议、财务凭证等全部资料,分门别类建立档案,明确专人妥善保管。 5.具备明晰的分配机制,财务体系规范。配备财务会计和出纳等财会人员,财务资料齐全,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设立成员帐户,按照合作社会计制度要求及时准确进行会计核算;按照合作社章程,合作社按成员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盈余不得低于合作社可分配盈余的60%。鼓励合作社创新激励性分配方式,使生产经营者报酬与绩效挂钩,对成员提供管理、技术、信息、商标使用许可或作出其他突出贡献的,给予一定报酬或分红激励。每年社务上墙或成员大会公开不少于两次、接受成员监督,年终向主管部门报送合作社年度运营报告及有关财会报表、接受指导和监督。 6.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合作社年度信息,按季度到税务部门报送运营报表,并依法缴纳税金。 二是整改规范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办社、守法经营、实际运作、有一定辐射带动作用,但在组织建设、民主管理、财务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运行不规范的,及时责令整改,督促其限期规范治理,进行规范化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 1.加强培训指导。针对合作社不完善、不规范等问题,合作社辅导员要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政策宣传,转变其思想观念、提升其管理能力,指导其规范办社;对发展遇到困难的合作社,及时跟踪帮扶。 2.加强督查检查。以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为基本内涵,以健全成员管理、财务管理、生产经营、利益分配等制度为重点,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检查指导等日常管理,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稳步、健康发展。 3.评选推荐示范社。以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办法的要求,积极开展规范化合作社评定,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级专业合作社,达到规范合作社建设标准。 三是引导注销一批。1.对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已登记但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空壳社”,积极引导其召开社员大会决议解散,自主到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程序进行注销;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合作社,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能够取得联系,且计划不再经营的合作社,要对负责人加强宣传教育,指导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对无法联系或不主动注销登记的,要组织收集相关信息申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注销工作。 2.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合作社,由市场监督管理局采用简易注销方式办理注销。 3.对纳入清理整顿对象且不主动注销的合作社,其法人代表同时注册其它农业经济实体的,可采取取消相关政策扶持、直接挂钩其个人信用登记等手段督促合作社主动进行注销。 4.对合作社成员是以同一家庭人员为主的“家族社”,要引导其注销“合作社”,重新注册登记为家庭农场。 (四)建立长效机制。以专项工作为契机,强化合作社规范发展长效机制,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示等手段,开展合作社运行情况动态监测。加强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提供合作社设立辅导和跟踪指导服务。 镇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要安排专人于每月15日、30日前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瓜州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统计表(附件3)和瓜州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一社一台账”(附件4)。 四、实施步骤。合作社专项清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9年3月1日-3月31日)。召开合作社清理整顿工作会议,成立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和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并上报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办公室。 (二)摸排阶段(2019年4月1日至4月30日)。按照工商部门提供的合作社名单信息,逐社进行查证核实。通过查看合作社财务账目、开户情况、资金往来、合同文本、合作社年度信息公示等,准确掌握其成员出资、合作方式、经营规模、资产财务、生产经营等情况,分析、甄别其具体运营情况。 (三)整改阶段(2019年5月1日—5月31日)。接受由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局、财政局、发改局等单位联合调查组的督查核实,落实整改责任。 (四)总结阶段(2019年6月1日—6月30日)。认真总结清理整顿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专题报告,填写相关报表,报县专项清理整顿办公室。 附件:1.瓜州镇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瓜州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30日 瓜州镇党政综合办公室2019年3月30日印制 打印:王露校对:郭红艳共印3份 附件1 瓜州镇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吴红军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马 涛 镇政府副镇长 成员:张永红 镇三资管理中心主任 朱 磊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李树茂 镇食药监所所长 徐国伟镇财政所所长 陈 英镇司法所所长 郭红艳 镇三资管理中心干事 高天亮 瓜州村党总支书记 杨文斌 头工村党总支书记 吴士春 三工村党总支书记 谢占伟 南苑村党总支书记 杨多虎 移民新村党支部书记 瓜州镇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三资管理中心,张永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