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19年4月中旬开始,开展十二届市委第七轮第二批巡察,被巡察单位为泉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泉州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泉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泉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第一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巡察时间一个月左右。日前,6个巡察组已进驻被巡察单位。(记者许雅玲 通讯员黄成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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