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平安瓜州、法治瓜州建设,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知晓率、参与率,营造我县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根据县委政发《关于开展2019年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县委政发〔2019〕34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2019年综治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现结合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综治(平安建设)工作重点,围绕建设“平安瓜州、法治瓜州”这一目标,整合应用各种宣传资源,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为促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三、活动时间 将原活动时间(2019年3月25日开始至4月25日结束)调整为贯穿全年的经常性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四、宣传重点 (一)宣传党的理论、方针、决策。重点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政法工作、全面推进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宣传政法工作。大力宣传中央、省、市、县政法委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加强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和处理邪教、推进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正正义等方面的工作成效。 (三)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宣传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扫黑除恶斗争专项的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四)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依法治国”国家治理基本方略,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定,加强新颁布新修改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和宣传,重点宣传普及刑事诉讼法、公务员法、环境保护法、个人所得税法、甘肃省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条例,引导群众树立法治理念,营造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社会环境。 五、宣传方式 (一)广泛开展媒体宣传。各司法所、局属各股室、法律服务机构,要充分利用瓜州县司法行政网、微信、微博、一点资讯、今日头条等新媒体进行宣传,扩大宣传声势,唱响法治建设、平安建设主旋律。 (二)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局属各股室围绕活动主题,突出重点,编印宣传资料积极参与全县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宣传;各司法所要围绕活动主题,突出重点、丰富手段,在乡镇人员集中地带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三)组织开展面对面宣传。各司法所、局属各股室、各法律服务机构,要结合平安建设、精准扶贫、“三帮一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开展进村入企、登门入户走访宣传活动,面对面做好宣传工作;面对面为群众释疑解惑,把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送到老百姓身边,教育引导老百姓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观念和平安责任。 (四)组织开展“今日我当班”体验采访活动 各司法所、局属各股室、各法律服务机构要围绕在履行职责,为民服务工作开展体验采访活动,集中展现政法干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司法案件、活动和场合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为民情怀和精神风采。让广大人民群众直观感受他们守护社会安宁、服务人民群众的奉献与辛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落实责任。要切实把宣传月活动作为综治(平安建设)阶段性重点工作,并结合各自实际,周密部署,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扩大声势,强化效果。要加大宣传力度,要找准切入点,结合职能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时效性,切实把宣传月活动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统平安创建、基层平安创建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现代传播手段,不断提升宣传效果。 (三)隆重简朴,务求实效。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要求,按照既隆重热烈,又务实简朴的原则开展宣传活动。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积极借助社会力量、整合各方资源,落实必要经费保障,确保宣传月活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炼,及时报送。局属各股室、各司法所、各法律服务机构,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及时形成信息简报向法宣股反馈,集中宣传活动结束后于4月20日前向法宣股报送活动开展总结情况;要查找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按期进行整改,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不断深入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