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发改项发〔2019〕41号 瓜州县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2019年城区植物雕塑复种工程立项的报告》(瓜市政字〔2019〕39号)收悉。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着力推进生态文明新城和文化旅游名城建设。报经县政府审定,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9年城区植物雕塑复种工程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项目建设单位:瓜州县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局 四、主要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完成已有17组植物雕塑造型的复种,共计2324.7平方米,植物雕塑周围20000盆矮牵牛的摆放工作。 五、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139.25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单位自行筹措解决。 六、建设期限:2019年 七、招标方案:请你单位按照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16号令)执行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8〕223号)要求,由你单位自行决定发包方式。 接文后,认真落实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能评、稳评等开工前的相关手续,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和造价单位,编制设计文件和投资概算,初步设计由行业主管部门批复。项目实施中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四制”管理,安全管理要求,按程序办理项目前期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此复 瓜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4日
瓜州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4月4日印制 打印:赵娅斐校对:王铁军共印8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