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三政发〔2019〕55号 三道沟镇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瓜州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荒草垃圾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村委会: 现将《瓜州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荒草垃圾的紧急通知》文件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三道沟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6日 三道沟镇党政综合办公室2019年3月26日印发 打印:赵莉莎校对:张雷共印25份 瓜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瓜政办函发〔2019〕95号 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荒草垃圾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促进资源节约利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严禁露天焚烧秸秆、荒草、垃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周密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入户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秸秆荒草垃圾禁烧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禁烧的有关规定要求,积极抵制焚烧行为,增强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全社会保护良好生态环境、倡导文明生活方式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要坚持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疏堵结合的要求,围绕“三沿一部”、田间路头、林地草原、输电线路等,严格落实禁烧措施。要建立乡镇为主导、村组为主体、企业合作社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责任体系,健全干部包村管户制度,坚决制止秸秆、荒草、生活医疗建筑垃圾、工业废物,以及其他产生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燃烧。要通过与种植大户、合作社、村民农户签订禁烧协议或承诺书等方式,层层靠实工作责任,逐级传导工作压力,将禁烧工作要求和责任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三、强化监督检查,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要强化禁烧巡查监管,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建立以乡镇为单位、村为基础、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实行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发现各类焚烧行为要责令立即停止,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对组织不力、监管不严、处置不当、失职渎职等控制禁烧不力的,依法依纪从严处理、从严问责。 瓜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