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酒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方案》(酒市文体广旅发〔2019〕44号)的文件精神,为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为广大群众营造安全稳定的市场秩序。自今年3月起,我局结合实际,在文体广电旅游行业范围内开展了“保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体情况 自行动开展以来,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68人次,检查文化公共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2个,检查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9个,检查“保健”类店铺0个,检查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3个,检查广播电视制作、播出、传输机构3个,检查视听节目持证网站0个,检查户外公共视听载体6个,开展宣传活动3次,开展协作执法1次,查处违法行为案件0件。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扎实有效开展,我局按要求成立了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次行动的组织领导,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增强百日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调动我局干部职工参与整治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开展监督检查 根据整治行动的要求,我局明确了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迅速安排部署,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具体落实整治任务,执法人员深入文体广电旅游市场内对可能出现隐患问题的重点部位进行监督检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将隐患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并进一步加强对广播电视播出、传输机构的监督检查,对在播和备播广告及节目进行全面排查。通过排查检查,县域文体、广电、旅游监管单位均未发现有关保健品市场乱象和非法宣传等隐患、违法违规行为等问题,近十年来,我县广播电视和新媒体均没有播放医药和保健品的宣传广告节目。 (三)建设诚信经营体系 我局与各文化旅游企业及旅游景区签订了《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安全工作责任书》,进一步规范文化旅游企业及旅游景区的经营行为,要求各企业及景区负责人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提升服务质量,将鼓励和维护诚信作为监管工作的重点,不断推进完善制度体系,创新监管执法体制,切实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在摸排检查的同时,我局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宣讲等形式,在开展“扫黄打非”宣传、“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等活动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守法和自律意识,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并在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投诉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营造浓厚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履职尽责,在文化市场监管和综合行政执法中持续加大“保健”市场查处力度,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继续加大对广大游客的宣传引导,建立“保健”市场乱象整治长效机制,提高其对虚假宣传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积极借鉴学习好经验、好做法,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广大游客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文化旅游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