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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19-04-15 16:08 | 网络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了深刻汲取“3.21”江苏省响水县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爆炸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市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按照《酒泉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酒安办发电〔2019〕10号)文件要求,县安委会决定从3月下旬至7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县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围绕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坚持生产经营单位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原则,在全县各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事故隐患,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推动安全生产落实落地落细落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排查整治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范围包括全县各行业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突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长输管线、粉尘防爆、冶金有色、城市燃气、民爆器材、电力、食品药品加工等工矿企业;电梯、游乐设施和特种设备;消防、农机、水务等行业;纪念、庆典、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招聘会、庙会、游园会等各类大型活动;旅游景点、商(市)场、医院、宾馆、饭店、歌舞厅、影剧院、沐浴城、网吧、公园、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中小学、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排查整治内容

落实“十二必查”要求:即查警示教育情况、查规划设计、查安全投入、查制度健全、查操作规程、查持证上岗、查企业管理机构、查行业监管责任、查整改情况、查应急预案、查隐患整改、查行业协同和闭环管理。突出对生产经营单位、政府层面的排查。

(一)生产经营单位综合排查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以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为重点,排查整治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各类安全生产资质证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到位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保障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排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和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排查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闭环管理情况;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体检”、督查、“会诊”检查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4.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排查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排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等情况。

6.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应用情况。重点排查视频在线监控、预警预测系统建设、升级改造情况;企业内部互联互通,并与相关政府部门在线监控平台互联互通情况;运用甘肃省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开展信息填报、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情况。

7.夹芯易燃彩钢板房淘汰整治、矿山地面生活设施改造、淘汰落后工艺设备等情况。

(二)行业部门重点排查内容

1.道路交通:县公安局、交通局分别牵头,重点排查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出租车、重型载货汽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的监控和管理情况;客运车辆挂靠经营、进出站登记、gps24小时动态监控和限时段通行制度落实情况;交通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和公路桥梁、隧道的排查治理情况;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以及视距不良、路侧险要、平交道口等特殊路段隔离栅、防护栏、防撞墙等安全设施、标志标线设置情况。严厉打击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违法占道行驶和三轮车、电动车、低速货车、农用车、面包车违法载人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2.建筑施工:县住建局牵头,重点整治各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等行为,严防脚手架垮塌、高空坠落、构筑物坍塌倾覆等伤亡事故。全面排查燃气、热力、供水等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维护情况,加强地下管网的日常巡检,重点对老旧腐蚀、漏水漏气管道、老化破损电气线路等进行排查,确保管道、线路安全畅通。

3.非煤矿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重点排查地下矿山局部通风、顶板边帮、采空区、井下水害、提升系统、爆破作业、火灾防治等情况;露天矿山重点排查规范开采、边坡安全管理、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尾矿库重点排查筑坝、排水、放矿管理情况。特别要加强节后停产企业复产复工检查验收,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4.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县应急管理局牵头,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经营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储存设施、物料管道、物料输送传送设备运行安全情况;油库、加油站等重点区域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坚决打击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

5.民爆器材:县工信局牵头,重点排查民爆器材储存仓库、安全监控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公安部门重点排查民爆器材的运输、销售、使用和人员培训等情况。

6.油气输送管道:县发改局(能源局)牵头,加强对管道建设项目各环节的严格管理,排查重点区域和地段管道标志桩、警示牌的设立情况,防止因标识警示不清、管道走向指示不明等原因导致第三方盲目施工等行为发生。督促管道企业加强对管道的巡护和检查,严厉打击损害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危及管道安全运行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7.人员密集场所:县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牵头,重点排查医院、学校、车站、宾馆、商场、ktv等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和高层建筑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消防设施畅通完备情况;小商品市场、批发市场、商居混杂建筑物、城乡结合部小作坊、彩钢板房、出租房屋以及“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继续加大非法建设、违法经营、违规使用等衍生火灾隐患源头治理力度,严肃查处违法建设、私搭乱建、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违法行动。

8.农业机械:县农机局牵头,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重点排查农机安全监理、行政许可、证照管理、人员培训等情况,严厉打击无证驾驶、无牌上路、违法载人等行为。

9.水利:县水务局牵头,重点排查在建水利工程(包括水电站运行)、水库安全运行、河道采砂(采石)和乡村排洪道非法占压治理情况。

10.校园:县教育局牵头,重点排查学校、幼儿园、社会办学机构安全制度、保卫值班、食品卫生、电器设施、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校园周边环境、大型活动安全、应急演练、安全教育、监控设备管理、校车安全管理等情况。

11.电力:县发改局(能源局)牵头,重点负责排查电力建设工程(风电、火电、光电,核电除外)施工安全。县工信局牵头,重点负责电力设施运营、维护安全;排查通信业及通信设施建设安全,督促执行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排查指挥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通信正常运行情况。

12.冶金有色:县应急管理局牵头,重点排查高温熔融金属冶炼、运输、吊运等环节的安全措施,吊运影响区域内违规设置休息室等情况;煤气安全管理制度、煤气作业审批制度、煤气区域作业安全防护措施、煤气管道隔断装置、煤气防护站设置、煤气从业人员培训、煤气柜与周边建筑物的防火间距等情况;企业外包工程及检修作业、动火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13.粉尘防爆:县应急管理局牵头,重点排查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企业应急救援物资配备,应急救援预案、员工培训和应急处置情况;企业安全警示标志、危害告知牌设置等情况。

14.特种设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重点排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检验检测情况;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安装应用情况;仪表、安全阀安全管理及检验检测情况。

15.有限空间: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涉及本行业的有限空间作业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排查有限空间辨识及建立管理工作台账情况;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配备空气呼吸器等个体防护装备和应急装备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或设备附近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情况。

16.其他行业领域:由行业监管部门根据本行业实际确定排查重点。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对本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消除事故隐患,提升行业本质安全。

四、排查方式和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坚持企业自查自改自提,县政府牵头组织专业力量督查,各行业监管部门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

(一)部署发动、排查治理阶段。各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行业、本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实施方案请于2019年4月2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自查自改自提贯穿生产经营建设的全过程。接到通知即日起,立即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安全风险点和隐患进行全面自查,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消除隐患。

(二)全面督查检查阶段。这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自2019年3月下旬开始至2019年7月中旬结束,检查整治以行业主管部门、属地监管和企业为单位,采取 “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企业自查、行业检查、检查组督查与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县委县政府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督查检查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分别带队,从6月下旬开始对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1.第一督查组

组长:闫强国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安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李天明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安委会副主任

李伟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成员:贾平先县公安局局长

聂海龙县发改局局长

王克文县住建局局长

朱长征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彦峰县统计局局长

检查范围: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尾矿库安全,冶金、建材企业安全管理情况;矿山超层越界开采、无证开采、采空区安全管理以及探矿企业的安全;各类建筑施工工程、市政工程、农村民房拆迁修建及涉及民生领域的供排水、供暖、供电、供气等生活设施安全;民生工程质量安全;各住宅小区安全;农村人饮工程安全;消防安全;牧草加工及仓储安全;森林、草原防火;人员密集场所及各类重大活动的安全;民爆物品安全;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能源类企业安全;电网运行及电力建设工程安全。

联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第一督查组督查工作的协调联络,收集整理督查组工作开展资料,形成督查情况汇报,并于2019年7月10日前报督查组组长和县安委办(包括影像资料)。

2.第二督查组

组长:白振林县政府副县长、安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张建树柳园矿产品贸易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李铁县工信局局长

成员:王正勇县人社局局长

苏建明县商务局局长

邓世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生祥市生态环境局瓜州分局局长

王建民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检查范围:全县各类工业园区企业运行安全;农民工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劳务人员安全培训措施落实情况;食品药品安全;宾馆、饭店燃料使用安全;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邮政物流快递业安全;商贸企业、成品油经营管理安全措施落实及废旧物品收购场点安全管理情况;民爆物品安全;通信设施安全;醇基燃料企业安全及电力设施运营、维护安全监督管理;核与辐射安全、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的矿井关闭、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安全、尾矿库污染防治;消防安全。

联系单位:县工信局负责第二督查组督查工作的协调联络,收集整理督查组工作开展资料,形成督查情况汇报,并于2019年7月10日前报督查组组长及县安委办(包括影像资料)。

3.第三督查组

组长:马宗岭县政府副县长、安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段新斌县教育局局长

李光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肖红莲县民政局局长

赵鸿斌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张梅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薛永军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

王忠林县气象局局长

检查范围:全县所有敬老院、老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社会福利设施安全;各类文化娱乐场所、文物保护、旅游景点、体育活动消防设施设备安全;文化娱乐活动安全保障方案、预案等准备落实情况;各类学校(包括民办机构)、幼儿园校园安全;医疗卫生单位、宾馆饭店、民族宗教场所安全;防雷、防静电安全;消防安全。

联系单位:县教育局负责第三督查组督查工作的协调联络,收集整理督查组工作开展资料,形成督查情况汇报,并于2019年7月10日前报督查组组长和县安委办(包括影像资料)。

4.第四督查组

组长:王亚刚县政府副县长、安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张海兵县科技局局长

段建军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员:周文和县供销社主任

武财功县农机局副局长

武生详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检查范围:各类棉花加工储存企业安全;农村沼气使用、清渣安全;农机作业与维修安全;社会福利机构安全;消防安全。

联系单位:县科技局负责第四督查组督查工作的协调联络,收集整理督查组工作开展资料,形成督查情况汇报,并于2019年7月10日前报督查组组长和县安委办(包括影像资料)。

5.第五督查组

组长:鲁辉县政府副县长、安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王鸿勇县移民扶贫开发示范区管委会主任

鲁怀虎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成员:魏晓春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朱长征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吴学文县水务局局长

王忠林县气象局局长

检查范围:各类农林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水库水电站安全,农村人饮工程安全;农副产品加工安全;牧草加工及仓储安全;消防安全;矿山超层越界开采、无证开采、采空区安全管理以及探矿企业的安全;防雷防静电安全。

联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第五督查组督查工作的协调联络,收集整理督查组工作开展资料,形成督查情况汇报,并于2019年7月10日前报督查组组长和县安委办(包括影像资料)。

(三)巩固提高阶段。各乡镇、各行业监管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重在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专项行动成果,推动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本质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各乡镇、柳园矿产品贸易加工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行业监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7月10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乡镇、各行业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组织检查,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监督指导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广泛发动,营造氛围。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工作,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组织各新闻媒体记者深入企业一线,深度报道专项行动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安全生产执法指令不执行、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一律予以曝光。要充分利用“12350”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专项行动。

(三)跟踪督查,务求实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期间,县安委办将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开展不力、未按时限要求开展工作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开展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县安委办将及时跟踪本辖区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各部门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督促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各乡镇、各行业监管部门每周开展专项行动的动态情况于每周五17:00时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刘 莹 电话:13830702559

请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本辖区、本行业内的生产经营单位。

附件1:瓜州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周报表

附件2:瓜州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督查统计表

瓜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28日

瓜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3月28日印发

共印50份

附件1

瓜州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情况周报表

检查单位名称(户)

发现一般隐患明细(条)

已整改

一般隐患(条)

发现重大

隐患

是否需要责令改正、限期整改、停止违法行为

是否令

停产、停业、停止建设

是否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职业资格

是否关闭非法违法企业

处罚

罚款

单位名称:报送日期:年月 日

备注:1.本表有各乡镇、各部门填报,每周五报送本周开展工作情况;2.发现一般隐患、发现重大隐患填具体问题内容;3.本周检查单位多于表格设置内容,各单位自行添加;4.其他填报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填是或否。

附件2

瓜州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督查统计表

督查组

检查时间

被检查单位

检查要求

检查组成员(签字):

检查组组长(签字):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注:此表由该检查组牵头部门负责填写汇总后报县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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