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三十余年的努力,我国审计法律制度体系已基本形成,以宪法为核心,以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为主要组成部分,审计工作已做到了有法可依。宪法对审计监督的基本原则、体制和基本制度作了原则性规定。 法律:开展审计监督活动,最直接的法律依据是审计法,审计法规定了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审计职责和权限、审计程序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另外,还有其他一些法律对审计工作作出了相关规定,如会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等有关财经法律,以及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规范国家行政机关行为的法律。 行政法规:主要包括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 部门规章:主要包括国家审计准则、审计机关封存资料资产规定、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