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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学习感悟县委党校 谈际江

2020-05-28 21:28 | 网络 |

2019年10月25日中共中央发布了新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新时期做好党校工作指明方向,提供了遵循。作为党校教师,要以更严要求加强学习,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落实,下面是本人学习《条例》的几点感悟。
一、进一步明确党校工作重要意义。
党校(行政学院)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视发挥党校作用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条例》明确指出,党校是党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培训党的各级干部的主渠道、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深刻阐明了党校在培养领导干部、推动党的事业发展中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综观历史与现实,我们党从成立以来,就始终高度重视党校工作,运用党校这个阵地为中国革命培养了大批骨干力量,为中国建设和改革培养了大批领导干部。可以说,无论是作为培养革命骨干的大摇篮,还是作为培养领导干部的主阵地,党校都对党和国家的全局工作和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新形势下,党校事业发展更是对“四个全面”重要战略部署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要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把我们党的这个独特优势保持好、发挥好。
二、进一步明确党校工作主体责任。
《条例》指出,各级党委是办党校(行政学院)、管党校(行政学院)、建党校(行政学院)的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应当加强对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领导。把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纳入党委整体工作部署,每年专题研究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并将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纳入党委党的建设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列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内容;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到党校(行政学院)讲课、作报告和与学员座谈的制度;党校(行政学院)校长(院长)一般由同级党委书记、副书记或者组织部部长兼任。《条例》精神充分体现了党对党校事业的全力支持,展现了党对党校事业的高度重视,也充分说明党委为党校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为党校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进一步明确党校工作根本原则。
习近平强调,党校姓党,就是要坚持一切教学活动、一切科研活动、一切办学活动都坚持党性原则、遵循党的政治路线,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归根到底一句话,就是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校姓党,首先要把党的旗帜亮出来,让党的旗帜在各级党校上空高高飘扬。党校是教育培训干部的地方,不断把领导干部集中到党校来学习培训,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帮助大家向党中央看齐。党校增强看齐意识,就要坚持党校一切工作都必须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来进行。党校姓党,决定了党校工作的重心必须是抓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领导干部到党校学习,主要任务是学习党的理论、接受党性教育。党校是我们党对领导干部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主阵地,必须引导和促使学员努力学习和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和方法论,特别是要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作为理论教育中心内容,提高战略思维能力、辩证思维能力、综合决策能力、驾驭全局能力。要加强对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学习研究,引导学员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更好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四、进一步明确党校工作如何开展。
《条例》对新形势下党校事业的发展,作了更清晰的规定和更具体的指导。总则明确规定,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党校(行政学院)事业的领导,提高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明确指出,党校(行政学院)工作遵循的五条原则;对党校(行政学院)的基本任务和办学目标也作了明确规定,从宏观层面对党校(行政学院)事业发展提供了遵循和指导。《条例》第二章至第十一章,分别从党校(行政学院)的设置和领导体制、班次和学制、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和决策咨询、开放办学、学员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校风和学风建设、党校机关党的建设、办学保障等方面,对党校(行政学院)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和操作层面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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