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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餐制度4月1日起实施我县学校情况如何?

2019-04-03 01:22 | 网络 |

本报讯(记者 刘琳)4月1日起,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共同发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正式施行。为保障学生“舌尖安全”,《规定》明确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对此,我县的学校食堂“陪餐制”执行得如何呢?连日来,今日阳新记者采访了解到,实际上,在此之前,我县不少学校早已开始探索校长陪餐制,并推出了用餐陪餐制度,只不过具体做法不同。
       比如实验小学,该校不仅是校领导与师生同在食堂进餐,而且每学期都会组织家长走进学校食堂后厨,查看原材料和操作间卫生状况参观食堂,并且会不定期让家长到食堂跟孩子们共同就餐。
       实际上,师生同餐在我县已成为许多学校的“标配”。实验二小校领导表示,原本学校负责人和老师都是与学生同吃“大锅饭”,由相同厨师使用相同的食材烹饪,多数学校老师都会和学生在教室里共同用餐。陪餐制有利于形成固定制度,也是推进规范化管理的一个契机。
       孩子在学校午餐吃什么、能否吃饱、营养够不够、味道好不好,这一顿饭最牵动家长的心。 记者随机采访了多名家长,他们均表示,赞同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鼓励家长陪餐。还有的家长认为,自己平时工作比较忙,到学校来陪餐有难度,希望学校能建立起多渠道的监督方式,方便家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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