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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城关区法院审理首例“套路贷”犯罪案件

2019-02-01 14:17 | 网络 |

城关区法院审理首例“套路贷”犯罪案件

  每日甘肃网2月1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郝冬白)1月30日上午,城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夏志振等六名被告人涉嫌犯诈骗罪一案,该案既是城关区法院审理的首例“套路贷”犯罪案件,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首例公诉机关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涉恶案件。该案件将定期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被告人夏志振、盛俊清成立无金融资质、未在工商部门注册的达达金融公司,并以公司招聘为名,纠集另4名被告人组织了较为固定的通过互联网实施犯罪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夏、盛二人的组织、策划和指挥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通过互联网放贷,并有计划地进行威胁、恐吓等“软暴力”催收欠款,在长达近一年的时间里,共向涉及全国28个省市的1328人实施“套路贷”诈骗犯罪活动,获利1316713.77元。

  公诉机关认为,六名被告人在共同实施犯罪过程中,形成了较为固定的犯罪集团,团伙中首要分子明显,组织分工明确,当属恶势力犯罪集团,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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