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文娟 通讯员 王莹 三男子将租来的轿车典当给一寄售行,非法获利诈骗数万元。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寄售行老板被骗后一同参与作案,将租来的车典当给同行,以弥补自己的损失。近日,警方破获一起曲折离奇的诈骗案件。 2018年10月31日18时许,东风路派出所值班民警乔康刚从食堂吃完饭回到接警大厅,就见一名约50岁左右的女士急匆匆跑进来。她一把拉住乔康说:“请帮帮我吧!我被人诈骗了。” 该女士姓苏,是甘家湾某寄售行的股东。原来,2018年8月4日19时许,苏女士正在寄售行内等生意时,一名湖南籍男子符某驾驶一辆黑色北京现代汽车来到其寄售行,符某向苏女士出示了自己的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声称自己急需资金周转,要求苏女士尽快为自己办理典当业务。 据苏女士回忆,当时天色太暗,加上符某催得急,又声称第二天会再过来办理预过户手续,遂只是简单核查了符某出示的相关证件,发现没什么问题后,苏女士便当场向符某支付了5.5万元。 第二天符某并未如约出现办理预过户手续,苏女士以为对方有事耽搁,加之寄售行事务较忙,便把符某的事抛之脑后了。哪知一个月后的某一天,苏女士接到一名自称是武汉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称,符某数月前在其公司租赁了一辆黑色现代牌汽车,双方约定每月支付3480元,共计36个月,可是符某在支付完第一个月后,便消失无踪了,该公司启动多方渠道也无法联系到符某,最后通过车上的GPS定位到该车的位置在大冶。听到此番说法,苏女士恍然大悟,意识到被骗的苏女士急忙到派出所报警。 掌握该情况后,乔康立即向负责刑侦案件的分管副所长许冰峰汇报。许冰峰随即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班进行调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符某的违法事实。 2018年12月17日,符某在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东山街道某网吧上网时,被长沙市公安局东山派出所民警抓获。面对民警的询问,符某如实交代了其诈骗的违法事实,并交代了一起“局中局”。 据符某交代,两年前,其玩游戏时结识了一名大冶籍男子黄某,二人一来一往便熟识了。2018年4月份,符某、黄某两人相约一起创业,可是没有本钱,于是两人便筹划一起租辆车然后典当掉,赚点本钱。但是,租赁车子也需要押金,一番思索下黄某便找到同乡黄某其,将自己的“谋划”全盘告之。黄某其觉得“谋划”可行也要加入,随即三人乘车前往武汉,在武汉一二手车市场,符某以其名义租了一辆二手车,7000元的租车费用由黄某其支付。三人回到大冶后,黄某联系了一个制作假证的人,将车主信息改成了符某的身份信息。 一切准备就绪,就差一个“上套”的人。黄某托人介绍了一位开寄售行的老板曹某,三人用其租赁的车子在曹某位于东风路某寄售行处典当了5万元。 一个月后,寄售行老板曹某发现自己被骗的真相,通过多方打听找到了符某三人,可是符某声称三人已将钱用完了,自己拿不出钱来赔偿他。这时不知是谁提议:“不如将车子再典当一次,典当的钱赔偿给曹老板。” 闻言,曹某心想反正从符某这里也要不回来钱,不如就按符某三人说的再典当一次,把自己的损失弥补回来。于是,曹某便带着符某来到了苏女士位于甘家湾的寄售行,用同样的手段行骗。 2019年1月5日,黄某在大冶一网吧内被警方抓获,黄某其在一宾馆内被警方抓获。2019年2月27日,经民警劝导,曹某来到东风路派出所投案。 目前,符某、黄某、黄某其、曹某四人均被大冶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编后语: 永远不要怀疑法律的公正、威严;永远不要质疑警察办案的智慧、细心。可以断定,任何所谓“高明”的违法手段,在法律面前都只不过是自作聪明的小伎俩罢了。正所谓“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法律只会保护好所有正义人士的合法权益,从不会为贪图一己之利的人留下所谓的“空子”和“捷径”。所以,不要妄想诸如租车典当骗取现金这样荒唐而无知的违法行径去获得所谓的成功,事实上,最终证明其三人骗取到的钱财并未用于创业。所以,可以下结论的是,任何一种打着正当目的的旗号通过不正当途径来实现的做法,从一开始根本就是图谋不轨。因此,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经历过岁月打磨后获得的成功才是经得起考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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