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 |玉门 |瓜州 |金塔 |甘肃 |互联网 |教育 |社会 |

实时·准确·聚焦

当前位置:社会资讯 > 黄石> 在超市买到过期茶叶市场监管部门调解消费者获10倍赔偿

在超市买到过期茶叶市场监管部门调解消费者获10倍赔偿

2020-07-15 11:27 | 网络 |

本报讯(通讯员 李掌龙 记者 冯小刚)12日,在下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的的协调下,花42.8元在城区某超市买到过期茶叶的何女士,拿到了自己的10倍赔偿金428元。
       据了解, 8日,经济开发区官桥村居民柯女士在兴国镇某超市购买了某品牌预包装茶叶1盒,售价42.8元。回家打开后发现茶叶颜色异常,仔细检查,发现该茶叶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18年12月2日,保质期18月,购买的茶叶已过期。之后,柯女士在网上讲述了自己的遭遇,该消息在多个网络平台扩散,虽然引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注意,却因何女士未留下详细的联系方式,一时间没法联系上。
       12日,下街市监所才接到柯女士的举报投诉,她提供了购买的茶叶及相关购物小票,希望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查处。接报后,下街所执法人员迅速赶往现场依法进行检查。该超市内悬挂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食品流通许可证》,货柜上有各种品牌的预包装茶叶待售。据该超市销售经理陈述,由于管理疏忽,未能及时清理下架过期茶叶,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失,在此深表歉意,并表示愿意积极处理相关赔偿事宜。随后,下街所组织举报投诉人和该超市就赔偿事项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该超市给予投诉人赔偿货值金额的10倍即428元。同时,该超市的行为涉嫌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茶叶,下街市监所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上一篇:
下一篇:
(责任编辑:)
图片推荐
图文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