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程琼芳 杨李君 记者 冯小刚)4日下午,一笔17万元执行款汇到了阳新法院,该院成功执结一起涉黑财产刑案件。 该案被执行人明某岩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阳新法院执行干警立即行动起来,除了核实随案移送的财产外,还多次深入明某岩曾经居住的村(组),向村干部、村民调查相关财产线索,同时,积极与明某岩妻子沟通,加强释法说理,劝其主动履行。近日,在释明法理和采取强制措施的双重作用下,明某岩妻子表示将会尽力凑齐17万元交到法院,并最终将这笔执行款给付到位。 据介绍,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为圆满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该院对刑事财产刑执行工作进行多次部署,并于今年4月份成立了刑事财产刑执行案件工作领导小组,以进一步提升刑事财产刑执行质效。 下一步,阳新法院将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开展“黑财清底”工作,既“打财”,又“断血”,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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