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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租房申请 需具备这些条件

2020-05-25 02:28 | 网络 |

■本报记者 程长珠


  普通商品房单价高,对很多毕业工作没几年的人来说,想快速买房没那么容易,把公租房作为过渡用房就变成了很多人的首选。那么,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申请程序及所需资料有哪些?
  市住建局负责人逐一进行了解答。
  我市今年提供的公租房房源位于东港路公租房小区,是我市最大的公租房小区。2016年开始建设,共19栋2796套。目前,一期6栋已竣工230余套,并于去年进行了分配入住。二期计划于今年年底或明年陆续交付使用。
  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
  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及优抚对象;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含进城务工人员),其中重点保障引进人才、优抚对象、青年医生、教师、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均可以申请。
  应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申请地城镇常住户口,且在申请地城镇居住;无私有住房或私有住房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年度保障标准的;未享受过其它保障性住房。
  新就业职工申请公租房应符合以下条件:具有申请地城镇常住户口;持有大中专等院校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本人及配偶在申请地城镇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申请人父母为申请地城镇户籍的,其父母必须符合住房困难条件,且未以家庭名义申请保障性住房。”
  外来务工人员(含进城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应符合以下条件:年满18周岁;在就业城镇居住1年以上,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在就业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本人及配偶在就业城区无私有住房,未享受过其他保障性住房。
  我市今年住房保障申请受理时间是2020年5月1至6月30日,请符合条件的市民尽快申请。如有其它问题,请拨打市住建局电话0714—8762822进行咨询,办公地点:大棋西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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