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履职尽责,努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违法犯罪,先后办理相关犯罪案件7件17人;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失火案件,对涉案人员从严从快批捕11人、起诉9人,助力森林火灾防控。批捕507人,同比上升23.7%;起诉693人,同比上升40%。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批捕141人,起诉172人;批捕1名跨省非洲猪瘟病原阳性生猪制品案犯罪嫌疑人,并派员参与对查处的27吨病猪肉进行集中销毁。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捕涉黑涉恶人员11人,起诉36人;坚持对案件深挖彻查,成功追捕追诉涉黑组织成员4人、普通涉案人员7人;挖出黑恶势力线索13件,挖出“保护伞”线索17件。 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持续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硬件建设、功能建设,先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20余人次,全部依法妥善处理。全面贯彻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特殊制度,对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21人;成立“阳新县新岸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向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专业服务,开展社会调查55人、心理疏导26次、帮教25人,帮助1名涉罪未成年人健康回归校园。开展模拟法庭、法治课堂等活动40余次。 二、优化检察供给,倾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助力污染防治攻坚。起诉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2件53人;办理的网湖湿地投肥养鱼民事公益诉讼案;依法对两家公司越界采石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促使两家公司投入3800余万元修复开山塘口,补植复绿30万株树木;在全市率先建成生态检察教育展厅和七峰山风景区生态修复基地,引领示范自然生态保护。 护航民营经济发展。依法办理制售假毛铺苦荞、假白云边酒和假黄鹤楼香烟等各类危害企业经济发展的犯罪案件22件37人;对涉企案件2名被羁押的涉罪企业负责人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广泛开展联席会、座谈会和到企业调研走访活动31次,收集意见建议20余条;在控申接待大厅为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依法妥善处理企业申诉案件2件。 助力推动精准脱贫。为7名特困刑事案件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10万元,其中2名为精准扶贫对象;定点扶贫以来,挂点的洋港镇黄坪村摘掉党建三类村的“帽子”,白沙镇汪武颈村先后摘掉贫困村、党建三类村、空壳村、软弱涣散村的“帽子”。 三、深耕主责主业,着力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对有罪未究的,纠正漏捕54人、纠正漏诉5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证据不足或不构成犯罪的决定不批捕119人、不起诉78人;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7件、撤案5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9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21件;对法院刑事判决或裁定因被告人认罪认罚反悔提出抗诉1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和纠正意见67件;针对财产刑执行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8件,促进执行1件,执结金额2万元。监督纠正久押不决案件1件;2019年10月,该院就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在省检察院作经验交流。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66件,其中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1件、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9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9件;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案件2件、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5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5件。 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0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2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4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发出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8份,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运用诉前圆桌会议机制帮助阳新县家园新型建筑节能砖厂减少200余万的搬迁费用,实现了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和服务企业“一案三赢”。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累计督促收缴地下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4700余万元、土地出让金1.6亿;娲石建材开山塘口生态、网湖湿地大坡湖段被围垦草甸逐步恢复原貌。 四、持续深化改革,纵深推进工作转型升级 平稳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队伍思想工作,推进内设机构改革。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根据内设机构改革后检察职能调整变化,不断调整完善考评指标体系,推动构建科学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制度和检察官惩戒制度。 加快智慧检务建设步伐。坚持责任主导,更加注重效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案件从宽、从简、从快办理;依托公益诉讼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帮助收集公益诉讼线索。 五、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夯实检察事业根基 强化机关党的建设。对纪律作风等问题开展督察活动40余次,做到违规必提醒、失职必问责,确保不出事、干成事。 强化履职素能建设。组织文书互评、规范文书制作讲座、案件评析等活动40余次;全年共有4个集体、30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先后被中华诗词协会评为“中华诗教先进单位”,被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评为“湖北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检察机关重大活动等10余次;主动接受公众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各界群众100余人次走进检察机关参与办案活动、监督检察工作;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993件次,公开法律文书392份。“阳新检察”公众号坚持定期原创更新;县检察院2019年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2020年检察工作思路 1.融入大局,在保障高质量发展上体现新担当。 2.坚守正义,在强化法律监督上实现新突破。 3.深化改革,在激发内生活力上展现新作为。 4.固本强基,在锻造队伍能力上呈现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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