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冯小刚)3月1日下午3时许,在陶港镇官塘村,随着机械轰鸣声,阳新县官塘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内的一些竹制建筑被拆除。 据了解,阳新县官塘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虽然门口上挂着种养殖的牌子,但是内部却充斥大量的建筑,建筑都是竹制的,装修得清爽宜人,若不看门口的牌子,旁人只会以为这是一处休闲山庄。 以农业大棚为名进行非农业建设,这就是典型的“大棚房”。当天,县政府组织陶港镇、县公安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国土局、县农业局等相关部门成立执法专班,对该处违法建设“大棚房”实施拆除。 拆除前,县长明进华对执法专班提出,“大棚房”问题是中央高度关注的问题,合作社占用基本农田属于违法建设“大棚房”,大家要做到讲政治,与党中央的决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保持高度一致,以过硬的政治素养面对拆除行动;执法专班是执行国家政策,依法依规拆除“大棚房”,要做到严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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