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袁慧娟)市民政部门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宗旨,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力量,对因新冠肺炎防疫期间受影响较大的贫困对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据悉,此次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对象包括城市低保对象、城市特困分散供养对象和散居孤儿,共2477人,发放标准为每人1000元,共计发放资金247.7万元。此项资金将通过社会化方式直接发放到救助对象个人账户,于2月16日前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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