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30日,记者从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获悉,经市委、市政府批准,2019-2020采暖期于2019年11月1日零时起正式供热,达标运行,今冬,全市集中供热面积为4.95亿平方米。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切实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要求,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和相关工作机制,10月22日、24日市城市管理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集团、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等单位,分两次组织气候会商,根据气候会商结果,确定供热时间。”市城市管理委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热燃处副处长丁鑫表示,这个供暖季,津城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9.6%,其中包括燃气供热1.95亿平方米,占39.34%,热电联产供热1.79亿平方米,占36.22%,地热3405万平方米,占6.9%,及其他集中供热方式。 “为做好11月1日达标供热,全市各单位、各部门已经全面开展各项准备工作,组织供热企业购储燃料,保障价格稳定,做好热电厂供热保障,落实提前供热补贴及属地职责,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和不间断巡查,督促企业加强设施巡检。”市供热管理中心负责人曾宪钢透露。 据介绍,在供热准备期间,市城市管理委结合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暖气热不热,把温暖送到家”专项行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在今冬供暖过程中的获得感、幸福感。(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