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从天津市交通运输委了解到,为构建“轨道交通为骨干、公共汽车为主体、其他公共交通方式为补充、智能化管理系统为手段、交通枢纽为衔接”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体系,市道路运输局编制完成了《天津市公共汽车线网优化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目前已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市民乘客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正式实施后将对本市公交新辟、调整、撤销线路进行规范。 据市道路运输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市公交线路分为市区线、郊区线、公交专线,由快、干、普、支四级线网构成。《天津市公共汽车线网优化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共分8个章节,详细规定了公交线网开线、调整、撤销的条件。 新辟线路应预测客流 公交新辟线路主要填补公交空白,原则上不与既有线路过多重复。线路走向应与主要客流方向一致,中途站点布局应与客流需求点相匹配,与既有线路形成换乘。 拟新辟公交线路,应进行客流预测,日平均客流低于80人次/百公里时慎重开辟,低于40人次/百公里时严格控制开辟。 新建区域居住人口每1万-1.5万人应设置1条线路,并配套相应公交首末站。外围产业园区岗位数达到4万个以上的,需按照每4万个岗位至少配备1条线路的标准安排公交始发线路和相应的公交首末站。大型高教园区内建设一所高校以上,则应新辟一条以上的公交线并设置公交首末站。 “共站5站”宜调整走向 公交线路调整包括延长、缩线、调整行经道路等。其中,与轨道交通同向连续共站5站及以上的公交线路,且轨道交通服务能够满足客流需求时,宜调整走向。公交线路总长度50%以上与其他线路重复,且其余部分有其他线路覆盖的,宜对重合部分进行调整。 为保障公交线路营运秩序,对于里程过长的市区线(快线>40km、干线>20km、普线>20km、支线>8km),宜结合公交场站布局、线路实际需求合理进行调整。 什么样的线路宜撤销 公交线路达到以下条件的线路宜撤销:公交线路日平均客流低于80人次/百公里时,且所经主要路段有其他线路覆盖的。公交线路总长度70%以上与轨道交通及其他公交线路重复,或者经过其他公交线路主要客源段且首末站点相近的重复线路。公交线路停驶后应有其他线路替代,且公交服务水平不应大幅度降低。 《天津市公共汽车线网优化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18日至10月27日,欢迎广大市民通过kgbgqc201711@163.com邮箱提出意见建议。(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