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许慧 曹晨露 记者周春明)10月14日,在茗山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等部门的多方努力下,一起因口角引发互殴、泼开水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就民事赔偿达成了协议,被害人程某香也出具了谅解书。警方根据《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陈某莲办理了取保候审,至此,这起由“话没说好”引起的刑事案件,终于结案了。 陈某莲与程某香都是大冶一铝材厂的职工,两人平常并无纠纷矛盾。今年7月31日,两人在厂内因几句话“没说好”发生争吵,越吵越凶的两人动起手来后被旁边的同事劝阻拉开。 第二天一早5时许,陈某莲带着用餐的碗装好一碗开水出发,准备在车上喝。在通勤车里陈某莲正好碰到了程某香,心里还是不舒服的陈某莲上前找程某香索要被打的医药费,程某香未予理会。气极的陈某莲随手就将碗里的开水泼向程某香,造成程某香被烫伤,经司法鉴定程某香的人体损伤属轻伤二级。 经茗山派出所副中队长刘朝晖带领队员多次去其家里蹲守最终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莲,后经多部门协调,双方于10月14日就民事赔偿达成一致。目前,陈某莲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大冶警方取保候审。 民警提醒:生活中难免会有磕磕碰碰,在与他人产生矛盾时,气头上说出的话、做出的事都可能会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任何情况都应等情绪冷静后再解决问题,切勿因一时冲动,酿成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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