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许岚近年来,枫林财政所在县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在镇党委的关心支持下,全所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精诚团结,齐心协力, 解放思想,砥砺奋进,推动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加强党建提升素养为全面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枫林财政所始终把从严从实抓好党建作为强化政治担当、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第一要求,坚持党建与财政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为有效推进财政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职能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该所高度重视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理论学习,每周一、五组织人员集中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上级文件精神及廉洁自律精神、所内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等,进一步提高了全所上下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营造了“所兴我兴,所荣我荣”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乡村财政专管员工作实际,将乡镇财政服务意识强不强、对农民群众的感情深不深、与农民群众沟通联系紧不紧、解答农民群众提出的政策咨询及时不及时、协调解决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到不到位,作为检验学习成果的标准,充分调动了每个党员干部开拓进取的积极性,增强了财政部门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落实政策强农惠民为全面落实强农惠民政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新成效, 枫林财政所着重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涉及“三农”方面的主要精神、中央和省委关于“三农”问题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化农村改革的方针和涉及农民的各项强农惠农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及相关办理程序。借着精准扶贫的东风,财政所干部职工奔走在田间地头,进村入户,积极开展惠农宣传,把党的强农惠农政策送到百姓身边,得到了上自部门、下自群众的一致好评。 与此同时,该所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不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一方面,继续做好各项涉农补贴资金的数据录入上报,确保通过财政所的每一项资金都能准确无误落到农民手中;及时准确公示财政数据,加大阳光财政力度,确保各项工作符合政策。另一方面,落实专人专岗值班制度,确保前来办事的群众省时省力,对于手续齐全的及时给予办理,无法及时办理的做好解释工作,不断提升为民服务的综合水平。 加大监管阳光理财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严肃财政工作纪律,营造透明、公开、规范的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环境,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最大效益,管好用好政府的“钱袋子”。近年来,枫林财政所以“保安全、求规范、提效益”为目标,多措并举扎实做好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该所高度重视财政工作人员的学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财政资金管理培训,认真学习上级部门对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坚持公开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资金不被挪用挤占;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针对资金监管中出现的新问题,积极财务管理的思路和办法,通过财务预测、财务控制、财务检查等方面,对乡镇所有资金进行全程管理,确保各项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健全专项资金申报审批制度,牢牢把资金监管贯穿于整个业务流程始终,严格会计核算手续,规范财务工作流程,切实做到防微杜渐,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严格实行专项资金规范化管理,在指定专人管理专项资金基础上,拟定了严格的财务、拨款、验收制度,做到专设账户、专款专用,确保专项资金不被截留、挪用、套取,执行政策不走样。 加强村级“三资”监管代理工作是顺应改革发展的具体要求,也是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重要抓手。为此,枫林财政所积极配合县局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时完成两清工作,重点围绕村级账务收支的使用是否符合规章制度、资金运用是否落到实处、是否发挥了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进行检查督办,并对督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通过一系列雷厉风行的措施,进一步夯实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枫林新农村提供了强有力的财政支撑。 在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枫林财政所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守基层、努力耕耘,认真贯彻党和政府在乡镇的方针政策,大力支持全镇经济发展,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枫林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增光添彩,为开创新时期财政工作的新局面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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