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东楚晚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日前,湖北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湖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根据《细则》,骗保行为一经查实,即可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我市举报电话为0714-6510319。 根据《细则》,举报人举报事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奖励:举报有具体的违法违规事项线索的;举报人提供的主要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掌握的;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且造成基金损失的;其他经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认定需要予以奖励的。 《细则》明确,举报奖励所需资金从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预算资金中统筹解决,不得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举报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单个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查实金额的2%奖励,最低奖励为200元,不足200元的给予精神奖励。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内部人员或原内部人员的,并提供可靠线索的,可适当提高奖励标准,最高不超过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3%。(东楚晚报记者 李艳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