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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政务服务办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对照条例内容 细化落实措施

2019-09-13 11:30 | 网络 |

天津北方网讯:《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和平区政务服务办深入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持续转变政府职能,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和平区政务服务办在对照《条例》73条内容的基础上,逐项对照天津市营商环境评价20个一级指标、92个二级指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和平区贯彻落实<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方案》,方案分为五大方面40项具体措施,涉及全区38个单位和部门,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全力推进和平区营商环境建设实现新突破。

和平区政务服务办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街道、医院卫生站、商场、银行、大厅、学校等400多家单位广泛宣传《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狠抓贯彻落实,全力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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