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 |玉门 |瓜州 |金塔 |甘肃 |互联网 |教育 |社会 |汽车资讯 |

实时·准确·聚焦

当前位置:社会资讯 > 天津> 四部门出台规定 工伤预防培训费有了标准

四部门出台规定 工伤预防培训费有了标准

2019-09-07 15:05 | 网络 |

  天津北方网讯:为推动用人单位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培训,降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昨日发布《关于工伤预防培训费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一类培训费定额标准为每人220元/天;二类培训费每人245元/天。

  “在我市注册登记的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申报单位’),均可申请组织实施工伤预防培训项目(以下简称‘培训项目’),领取工伤预防培训费。”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申报单位可直接组织培训项目实施,也可以委托具备培训资质的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第三方机构组织培训项目实施。工伤预防培训费(师资费除外)使用应包含场地费、交通费、教材费、资料费、伙食费、辅助耗材费、设备租赁费等。(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上一篇:
下一篇:
(责任编辑:)
图片推荐
图文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