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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品回收站成了销赃“新路子”违法嫌疑人已被警方抓获

2019-08-28 08:53 | 网络 |

本报讯(通讯员 洪娟 记者 周万榜)23日,一男子到派出所报案称自己的电动车被盗,民警立即根据线索进行侦查,锁定嫌疑人阚某,并查实阚某为销赃嫌疑人。目前,阚某已被民警依法行政拘留。
       当天12时许,县公安局上街派出所接到成先生的报案称,自己的电动车被盗,而且电动车自带的GPS定位功能显示,该车正在十里湖某民房。根据有效线索,民警立即前往该民房外围进行侦查。
       民警发现该民房是一废品回收站,当时,回收站里面并没有人。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遂在该回收站附近进行蹲守。约30分钟后,一名中年男子疑似回到该回收站内,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控制,并在店内发现了成先生的电动车,该男子立即交代出该电动车的来源。
       已查实,该回收站男子姓阚,现年43岁,三溪镇人,以回收废品为生。阚某于今年8月23日12时许,在兴国镇五一路段以200元价格从他人手中收购一台被盗价值3780元(电动车价格为成先生提供)电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规定: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目前,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的阚某已被民警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切勿贪小便宜,铤而走险,盗取他人物品或非法销赃,以免因小失大,终被警方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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