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惠敏 胡印情 记者 周春明)“警察同志,我是来投案的,我不该动手打人。”8月20日,一男子来到东岳路派出所投案。 经查,8月14日14时许,中元节前一天,该男子尹某(男,31岁,东岳路街道人)带着家人开着两辆小汽车到尹家湖公园一祠堂内祭祀先祖。祭祀完后,一行人开车准备回家,发现门口的栅栏上锁,无法离开。尹某便与尹家湖管理人员尹队长商量,公园管理员遂拿来钥匙给与他们开锁。 尹某的弟弟小尹因为等得“不耐烦”,开完锁后一把将锁扔出去好远,公园管理员便出面呵斥其扔锁的行为,双方又发生口角。争执中,尹某恼羞成怒冲上前准备殴打公园管理员,并揪住管理员的衣领,所幸被其父亲制止。 此时,公园另外一位管理人员宋女士在旁掏出手机准备拍照,尹某见其拍摄,便松开管理员尹队长,转而攻击宋女士。尹某骂骂咧咧让其删掉照片,宋女士并未答应,他便一拳将宋女士打倒在地,并按压在地上,使其不得动弹,且脱下凉鞋殴打宋女士。混乱中,管理员尹队长同路过的四名环卫工人将双方拉扯开,尹某带着家人开车扬长而去。 事后,宋女士报警求助,东岳路派出所民警了解情况后传唤双方到派出所。 经警方对双方多次调解,调解无效。8月20日,尹某来到东岳路派出所投案,故出现开头一幕。 目前,尹某因涉嫌殴打他人已被大冶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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