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新闻职称评审部门: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要求,更好适应新时代新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更加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我市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促进我市新闻系列职称评审更具时代性、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引导广大新闻工作者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更好地为党和我市工作大局服务、为社会服务、为人民服务,根据国家新闻系列职称评审标准和我市职称评审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新闻工作实际,修订了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见附件)。根据修订的评审标准,现就开展2019年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评审标准适用于我市经国家新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以发布新闻为主的报社(刊)、广播电台、电视台、新媒体单位,以及我市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和自由职业者中从事新闻采编和新闻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数额 新闻专业职称申报数额按《天津市新闻专业技术职称结构比例设置方案》执行。 三、级别设置 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其中,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各级别对应的资格名称分别为: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记者、编辑;主任记者、主任编辑;高级记者、高级编辑。 四、评审机构及方式 天津市新闻系列中级和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分别负责新闻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天津市委宣传部干部处。 (一)初级职称(助理记者、助理编辑)采取单位聘任方式。用人单位按照《天津市用人单位聘任初级职称办法(试行)》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业绩考核后,自主聘任并颁发职称证书。 (二)中级职称(记者、编辑)、高级职称(主任记者、主任编辑;高级记者、高级编辑)采取专家评审方式。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照评审标准(见附件)开展评审,评审通过人员取得相应职称资格证书,由用人单位自主聘任。 五、评审程序 (一)公布安排 每年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对外公布政策信息和评审安排。 (二)申报审核 1.申报人在规定时限内登录天津市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 2.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申报人政治素质、日常工作表现、实际业绩作为首要考核内容,通过征求所在部门(处室)意见、述职等形式,全面掌握申报人能力水平,做好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的初审,对申报人提供材料真实性承担核实责任; 3.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根据各级职称人员结构比例申报要求,结合本单位现有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综合考虑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履职尽责、日常考核、实际工作业绩等情况,确定参评人选名单并排序,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推荐意见; 4.各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拟推荐人选材料的打印和报送工作,具体材料如下: (1)委托评审书(申报评审人员需排序)、单位结构比例表(加盖公章)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4份(加盖公章)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20份(加盖公章) (4)学历学位证书(后取学历需认定)、已取得最高级别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劳务)合同复印件各1份 (5)专业技术人员考绩卡、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复印件各1份 (6)个人业绩综述,论文、论著、获奖证书等能够证明本人业绩水平的材料各1份 (7)破格申请1份 (8)纪检部门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 (三)评审公示 评审机构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对,再经专家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后,组织专家分别召开中、高级职称评审会,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颁发证书 公示无异议的,由职称评审机构在天津市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中公布评审结果。申报人自行登录系统查询评审结果并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六、其他事宜 (一)破格申报 一般不受理破格申报,对政治素质高,日常工作表现优异,确有真才实学、突出能力、特殊业绩成果,特别是对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新闻专业技术人才,可依据破格申报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推荐后进行申报评审。 (二)论文的总体要求 1.论文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发表的新闻相关专业方面的论文(申报人必须是独著或第一作者),论文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和习近平新闻思想,坚持正确的导向,鼓励结合实践的理论研究。字数一般不少于3000字,具备论文的基本要素,遵守学术规范; 2.学位论文、相关工作总结、工作综述等文章,新闻作品集、其他专业的论文不可作为申报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的依据; 3.如发现申报者的论文、论著存在请人代笔、剽窃等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若在参评期间发现,则不予审定;若在审定通过后发现,则取消任职资格。 (三)继续教育 申报人员要按照《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脱产、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时间,每人每年累计不得少于12天(96学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从事高新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脱产、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每人每年累计不得少于18天(144学时)。 (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 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以及我市《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调整天津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42号)文件精神,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申报本专业职称的前置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由用人单位完善岗位聘任条件,结合岗位工作需要自主确定。外语类媒体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新闻系列高级职称应提供英语专业证书(或全国翻译资格水平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或发表、翻译的外文论文论著等证明外语水平的材料,供专家在评审时参考。 (五)业务档案 各级新闻单位要建立本单位新闻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档案,如实记载新闻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加强新闻系列从业人员日常工作考核。市委宣传部负责对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六)转评要求 因工作变动,专业技术人员转入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可按照《关于完善职称评聘有关政策的通知》(津人〔2005〕57号)文件中第二条,进行转系列评聘。 (七)不得申报的人员 已退休人员(按国家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或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的直接责任人员;涉及重要案件尚未定案的人员;重大责任事故中,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年度考核未确定等次,或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顺延;在职称有关考试或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人员;在新闻报道中出现严重导向错误,或违反新闻职业道德,存在新闻敲诈、虚假报道、低俗报道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本通知由市人社局、天津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天津市新闻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试行) 天津市委宣传部 2019年8月8日 附件 天津市新闻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标准(试行)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新闻宣传纪律,热爱本职工作,恪守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忠于职守,敬业奉献,作风端正; (三)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基本方针; (四)工作经验丰富,综合能力较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工作业绩得到各级专业主管部门和领导认可,申报年限的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按国家和我市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相应学时要求; (六)坚持“以德为先、履职尽责、注重实绩”原则,对学术造假实行“一票否决”。 二、申报记者、编辑的资格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申报记者、编辑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历、资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新闻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获得研究生学历或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资格后,担任该职务3年以上; 3.获得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资格后,担任该职务4年以上。 (二)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有较高政治理论水平,比较系统掌握新闻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有一定的学识水平和较广知识面,对所从事的专业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三)实践经验和工作能力应符合以下要求: 1.熟练掌握采编业务,能较好处理采编中各种新闻体裁的稿件和节目; 2.能独立完成新闻采编、录制任务,有熟练的写作和编辑水平。 (四)业绩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2条及以上: 1.在报刊或学术交流会上发表有一定质量的新闻理论研究文章或有关采访、写作、编辑或录制经验的文章1篇; 2.获“天津市新闻奖”(或其它同级别奖,下同)三等奖以上1项; 3.获区级相关荣誉称号; 4.所发作品产生好的社会影响并产生明显社会效益,或所写内参得到市级以上领导重视并推动了重要问题的解决。 (五)破格申报评审条件: 1.任职资历不够,应具备下列条件2条及以上: ①在市级以上报刊或学术交流会发表新闻理论研究文章2篇; ②获“中国新闻奖”(或其它同级别奖,下同)三等奖1项,或“天津市新闻奖”二等奖1项; ③获天津市“新春走基层”先进个人或优秀作品获得者; ④所发作品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并产生明显社会效益,或所写内参得到市级以上领导重视并推动解决重要问题。 2.学历不够,除应具备以上破格条件外,还需通过新闻专业学识考试合格。 三、申报主任记者、主任编辑的资格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申报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历、资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从事新闻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记者、编辑资格后,担任该职务4年以上;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取得记者、编辑资格后,担任该职务5年以上。 (二)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有较高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2.具有系统的新闻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在某一学科领域有专长,在新闻界有一定影响; 3.掌握本专业国际、国内发展现状和趋势,并能用于指导工作。 (三)实践经验和工作能力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有丰富的新闻工作经验,胜任高难度采编任务,解决采编中疑难问题,成效显著; 2.熟练运用新闻手段采编制作各类稿件(节目),能正确体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有指导培养中级新闻专业人员提高业务水平能力。 (四)业绩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2条及以上: 1.在省(市)级以上报刊或市级以上学术交流会上发表新闻学术论文2篇,或出版一部新闻理论著作; 2.获“中国新闻奖”三等奖以上1项,或“天津市新闻奖”二等奖以上1项; 3.获天津市“新春走基层”先进个人或优秀作品获得者; 4.所发作品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并产生明显社会效益,或所写内参得到市级以上领导重视并推动了重要问题的解决。 (五)破格申报评审条件: 1.任职资历不够,应具备下列条件2条及以上(①必备) ①获“中国新闻奖”二等奖1项,或“中国新闻奖”三等奖2项,或“天津市新闻奖”二等奖2项; ②在省(市)级以上公开报刊上或市级以上学术交流会上发表新闻学术论文3篇,或出版一部新闻理论著作。 ③获天津市“新春走基层”先进个人或优秀作品获得者; ④所发作品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并产生明显社会效益,或所写内参得到市级以上领导重视并推动解决重要问题。 2.学历不够,除应具备以上破格条件外,还需通过新闻专业学识考试合格。 四、申报高级记者、高级编辑的资格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申报高级记者、高级编辑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历、资历应符合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资格后,担任该职务5年以上。 (二)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较高思想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2.有系统的新闻理论专业知识,对某一学科有研究并有较高造诣或独特专长,在新闻界有较高知名度; 3.掌握本专业国际、国内发展现状和趋势,并用于指导工作; 4.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各种社科、自然科学知识。 (三)实践经验和工作能力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有丰富的新闻工作经验和较强综合组织能力,能结合重大宣传任务,设计报道方案,撰写、修改和审定新闻稿件(节目),指导和直接参加高难度采访任务,并取得显著成绩; 2.娴熟运用新闻手段完成一定数量采编任务,完成的报道或节目指导性强,在受众中有一定影响,并形成自己创新风格; 3.能深入调查研究,结合专业工作特点,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为中央或市级领导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情况意见; 4.具有指导中级以上新闻专业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的能力,在培养新闻人才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四)业绩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3条及以上: 1.在省(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或省(市)级以上学术交流会上发表新闻学术论文3篇,或出版一部新闻理论著作; 2.获“中国新闻奖”二等奖以上1项和“天津市新闻奖”一等奖1项,或获“中国新闻奖”三等奖以上2项和“天津市新闻奖”二等奖以上2项; 3.获天津市“新春走基层”先进个人或优秀作品获得者; 4.所发作品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并产生明显社会效益,或所写内参得到市级以上领导重视并推动解决重要问题。 (五)破格申报评审条件: 1.任职资历不够,应具备下列条件3条及以上(①、②必备) ①获“中国新闻奖”一等奖1项和“天津市新闻奖”一等奖1项,或获“中国新闻奖”二等奖2项和“天津市新闻奖”二等奖2项; ②在省(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或市级以上学术交流会上发表有高水平新闻学术论文3篇,或出版一部新闻理论著作; ③获天津市“新春走基层”先进个人或优秀作品获得者; ④所发作品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并产生明显社会效益,或所写内参得到市级以上领导重视并推动解决重要问题。 2.学历不够,除应具备以上破格条件外,还需通过新闻专业学识考试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