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文娟 通讯员 李雨诗 吴洁)“警察同志,我是来投案的。”17日11时许,一年轻男子主动到东风路派出所投案。 经查,该男子侯某于7月3日上午9时许驾车带儿子前往医院看病。 行车过程中,前方一辆蓝色捷丰出租车在路口处突然掉头影响了侯某的驾驶,导致他四个月的宝宝头部撞了一个大包。侯某心中不快,便停车冲过去对着出租车司机破口大骂,出租车司机下车后不客气回骂了侯某,冲动之下侯某朝出租车司机头部打了几拳。在路人的扯劝下,侯某因急着带儿子看病,便匆匆离开了现场,出租车司机报警求助。 接警后,东风路派出所通过“天眼”系统迅速锁定车主信息,面对警方的调查侯某心虚隐瞒。迫于警方压力,再加上亲朋好友的劝说,经过几日的冷静反省后鼓起勇气来到东风路派出所投案。经警方调解,双方未达成调解协议。 目前,侯某已被大冶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察同志,我是来投案的。”16日,涉嫌殴打他人的欧某来到金湖派出所投案。 据了解,2010年欧某的父亲以欧某的名义收购了一块空地,并与其妹夫金某合伙在空地处修建了一栋五层楼房。金某与欧某父亲商量好,一至三层为金某家所有,四、五层归欧某家所有并签订了协议。 后由于一楼车库停车不便,2019年6月24日21时许,欧某与其父一起来到了姑父金某家中,想找金某商量一下重新分配一楼车库的问题。在金某拒绝重新分配车库后,双方发生口角,而后愈演愈烈。对于金某的谩骂,欧某十分生气,一怒之下对金某大打出手,用拖鞋将金某打伤。 案件发生后,金湖派出所开展走访调查,多次通过电话对欧某进行劝投。7月16日,迫于警方压力,欧某前往派出所投案。 目前,欧某已被大冶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罚款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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