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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名司机栽在了“隔夜酒”上 罚1800元记12分

2019-07-09 10:26 | 网络 |

  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又一名司机栽在了“隔夜酒”上。交警和平支队和平路大队晨检时查获酒驾司机。

  7月2日清晨,交警和平支队和平路大队交警在辖区福安大街与兴安路交口执勤。7时许,一辆号牌为津HYR×××的白色大众小轿车沿北安桥由东向西驶来。由于该车行车轨迹异常,交警立即上前依法对其进行拦检。交警经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该车驾驶人王某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血液含酒精34.3毫克,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

  在交警询问中,驾驶人王某表示很委屈:“我早上确实没喝酒,谁一大早睡醒了就喝酒啊!我是昨天晚饭时喝了酒,都睡了一宿觉,应该没事儿了啊,怎么还能酒驾呢!”

  最终,交管部门依法对王某处以罚款18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虽然交管部门对“隔夜酒”的危害反复宣传,但仍有部分驾驶人,对“隔夜酒”不重视,发生前一天晚上饮酒转天清晨驾车出行被查出酒驾的情况。驾驶人应等酒精代谢完毕后,再驾车上路,以免“隔夜酒”驾车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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