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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四类处置

2019-07-06 11:05 | 网络 |

天津北方网讯:生活垃圾,是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如何在源头进行分类投放,并通过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根据本市日前出台的《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和试行的《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本市生活垃圾实行“四分类”的标准。

据介绍,天津的生活垃圾根据其不同成分、属性、利用价值、对环境的影响以及不同处理方式的要求,分成属性不同的四类,包括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其中,可回收物指的是可资源化利用的物质,具体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厨余垃圾指的是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易腐烂垃圾,具体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居民区产生的厨余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有害垃圾指的是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有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具体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其他垃圾指的是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具体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废旧衣物与其他纺织品,破旧陶瓷品,难以自然降解的肉食骨骼,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烟头、灰土等。(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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