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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法院五年处理涉京津冀案件7.71万件

2019-07-04 09:02 | 网络 |

  天津北方网讯:近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天津市法院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分别涉及惩治污染环境犯罪、跨域立案、跨域调解、保障民生、金融创新、产业结构调整、专利权保护、著作权保护、海上运输、跨域执行等方面。2014年以来,我市法院妥善审理执行涉京津冀案件7.71万件,目前,京津冀司法协作领域从立案扩展到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

  当事人曹某,其丈夫和儿子先后去世。曹某儿子生前在北京某保险公司投保健康福利保险计划。曹某儿子去世后,曹某因身体不好,想从该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养老治病,但儿媳崔某不配合提供死亡证明等,致使曹某无法领取保险金,遂曹某想向法院起诉该保险公司和儿媳崔某。

  根据法律规定,该案应由北京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但曹某家住天津市河北区,按照传统的立案方式,曹某需本人携带所有立案材料前往北京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将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曹某来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咨询能否跨域立案,工作人员了解具体情况后,及时为其开通立案绿色通道,借助跨域立案自助服务一体机,将全部立案材料传输给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北京铁路运输法院通过审核予以登记立案,让曹某免去了京津两地的奔波。

  目前,京津冀司法协作领域已经从立案扩展到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同时三地法院还在业务培训、干部交流等多领域资源共享,相互选派法官挂职锻炼,推动三地法院逐渐统一裁判尺度。(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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